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立房屋资产档案服务项目(I期)院内谈判采购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采购“建立房屋资产档案服务项目(I期)”相关服务,现发布本采购公告,诚邀业内优质企业以公开报名方式就本项目进行报价,参加院内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部分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立房屋资产档案服务项目(I期)。
二、服务范围:医院院内及周边位置。
三、服务地点:相关房屋所在地。
四、项目概算:本项目概算金额¥10万元,如报价超¥10万元,则报价无效。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报价人必须完全理解需求文本中的内容。
七、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备项目标的的经营资质与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成立时间3年以上,在广州市内有常设机构及常驻工作人员(提供声明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
4.不同的报名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报名人(提供声明函)。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第二部分
一、报价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扫描件):
用户需求书及报价文件:详见附件
二、基本材料:
符合资质的单位持以下有效文件报名,所交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资质证明材料和评比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装入U盘装袋密封。
1. 材料一:资质证明材料
2. 材料二:报价函(附件2)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根据第五点资质要求提供其他资质审查材料;
3.具体联系人和方式;
4.服务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扫描件装入U盘)入文件袋并密封后提交,文件袋上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提交报价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周一)下午17:00前。
四、联系方式:
1.邮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东山大厦12层1207房
2.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20-8761806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立房屋资产档案服务项目(I期)用户需求
2.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立房屋资产档案服务项目(I期)报价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