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2018年度中国与比利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

2016-01-22

科研【2016010

各学科:

  科技部正在征集2016-2018年度对比利时联邦和比利时弗拉芒大区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任务目标

  此次征集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旨在支持双边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就共同感兴趣并能使双方受益的课题开展合作研发。项目建议提出单位应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同外方合作伙伴开展实质性合作。
  二、2016-2018年度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根据前述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以及双方政府共识,确定2016-2018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如下:
  (一)对比利时联邦科技合作项目建议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1. 海洋在气候系统中的作用。
  2. 对地观测在以下领域的应用(含流行病学和人道主义援助方向,具体方向见附件一指南)

  (二)对比利时弗拉芒大区科技合作项目建议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主要包括食品、农业科学、生物科学、能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信息通信与微电子技术、健康、遥感技术。
  三、项目建议的撰写与提交
  (一)编写要求。
  1. 对中外方项目建议提交单位要求。
  (1)中外方项目建议提出单位需分别向中外方政府部门提交同一项目建议书,双方提交的项目名称、中外双方牵头单位和项目申请人的英文翻译必须一致。单方申报无效
  (2)中外双方合作单位应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双方参与单位应明确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3)要求中比双方负责单位必须来自大学或科研机构,鼓励企业参与,但企业无法获得资助,中比双方至少各有两名科研人员参与。
  (4)同等条件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优先。
  2. 对项目建议书中参与人员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 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建议中,应包含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的章节,应注意合理分享合作研究成果,维护中方利益。
  (2)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否则,双方须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4. 其它要求。
  (1)根据双方政府部门共识,要求项目合作研究内容应关注基础科研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
  (2)凡此次提交项目建议的单位,不得一题多报、项目打包或申请重复资助。
  (二)经费与期限。
  1. 对比利时联邦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中方拟出资约700万元人民币。其中,拟为第一个重点合作领域“海洋在气候系统中的作用”投入约200万元人民币,拟支持2个联合研究项目;为第二个重点合作领域“对地观测”投入约500万元人民币,且比利时联邦科技政策办公室将为中方参与单位提供不超过项目双方总经费20%的资助,资助的项目数目视评审结果而定。项目执行期为3年。
  2. 对比利时弗拉芒大区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1)中方拟出资约1000万人民币,双方拟资助4-5个联合研究项目。
  (2)项目执行期为3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
  1.有意向申报对比利时弗拉芒大区科技合作项目(健康、生物科学等)的人员请于2月15日前将附件中的申请意向表填写发送到科研科联系邮箱。请将合作协议(参考附件中的合作协议模板,可就研究内容或成果分配方面进一步详细约定)于2月16日前发送至kyyghb@mail.sysu.edu.cn并抄送zhweiw2@mail.sysu.edu.cn进行初审,待科研院老师反馈意见后再携带由项目申请人签名后的纸质版协议书到科研院国际科研合作办公室盖合同章。

  请按照项目建议书附件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中方提交的项目建议基本信息必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请于2月20日前完成提交。请于2月22日前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状态变为“已提交科技部”,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7份)交到科研科。

2. 有意向申报对比利时联邦科技合作项目(海洋在气候系统中的作用、对地观测领域)的人员请于3月1日前将附件中的申请意向表填写发送到科研科联系邮箱。请将合作协议(参考附件中的合作协议模板,可就研究内容或成果分配方面进一步详细约定)于3月3日前发送至kyyghb@mail.sysu.edu.cn并抄送zhweiw2@mail.sysu.edu.cn进行初审,待科研院老师反馈意见后再携带由项目申请人签名后的纸质版协议书到科研院国际科研合作办公室盖合同章。

  请按照项目建议书附件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中方提交的项目建议基本信息必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请于3月7日前完成提交。请于3月9日前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状态变为“已提交科技部”,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7份)交到科研科。

两类项目提交时间不同,请不要混淆!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易遥
 赵可
  电
   话:010-58881351、58881358
  电子邮箱:hzs_ozc@most.cn

(二)科研院  张迪

  电话:87332494,北校区办公楼前座220室

  电子邮箱:kyyghb@mail.sysu.edu.cn

(三)科研科 张微微

  电话:8035 87334871     电子邮箱:zhweiw2@mail.sysu.edu.cn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2018年度中国与比利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  

2. 申报意向表

3. 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

4.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

5. 中英文合作协议模板

 

科研科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