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2016-01-26

科研【2016】014号

各学科: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我院集中接收申请项目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即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联系邮箱、联系手机登信息发送到联系邮箱以设立账号。

       2、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三、申请人条件及其事项

       我院科技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中申请须知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规定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我校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校外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应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申请须知中申请书撰写要求和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参考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附件2)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同时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除依托单位公章外的全部内容负责。

       2、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预算说明书需详细撰写,请参考附件4。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须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按时报送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附件等材料一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否则,会导致系统超项检查失准,并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5、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6、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详见附件5)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论文的署名、排序、标注应属实。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学部、不同类型、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等名义申报。

四、主要时间节点

       2月16日前  各科室上报申报人数及项目信息

       2月16日重大重点类项目院内评审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至科研科

       2月17-24日医院组织重大、重点类项目评审

       2月25日前  重大重点项目校内评审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至科研科

       2月29日前  所有涉及人体、动物的项目提交伦理简表电子版(模板见附件6)至xuejialee@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2016年国自然伦理申请简表—科室+负责人姓名”。

       2月29日前  网上完成申请书的提交

       3月1-5日   科研处对所有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网上系统进行)

       3月6-8日   形式审查问题修改(网上系统进行)

       3月14日17:00以后停止接收纸质申请书

五、其它事项

       1、非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需附2位同领域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模板参见附件7),在职研究生申请需单独附导师同意函

       2、创新研究群体、杰青等需要学校及学术委员会出具推荐意见(模板参见附件8)的申请项目,请于2月29日前交科研科统一办理,电子版请发送liangy@mail.sysu.edu.cn邮箱并抄送zhweiw2@mail.sysu.edu.cn。

       3、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于2月29日前向科研科提交由博士后申请人、合作导师共同签署的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9),保证博士后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从事科学研究;经审核批准后,统一出具学校书面承诺。办理完毕科研科将通知博士后人员取回扫描上传,原件随纸质申请书一起提交。

       4. 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协议(模板参见附件10)。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按照指南要求签订。请于2月22日前报送科研科审核,电子版请发送zhweiw2@mail.sysu.edu.cn。

       5、凡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我院参与人员必需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前往科研科及科研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同时还需登记相关项目信息(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信息)、留下联系方式,以备学校科研院辅助超项检查。

       6.请负责人对照《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11)进行申请书自查,负责人签名后随申请书一并交科研科,无需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科研科。

六、申报工作的联系方式

       1、《申请书》填写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邮箱:support@nsfc.gov.cn,(010)62317474

       2、科研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联系邮箱:zhweiw2@mail.sysu.edu.cn

       3、科学研究院基础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333941    87331760  

科研科

2016年1月25日

附件:

1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3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4预算说明书参考案例

5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

6伦理申请简表

7专家推荐函(模板)

8推荐意见(模板)

9博士后申请承诺书(模板)

10合作申请协议(模板)

11申请书形式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