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6-02-19

科研【2016018

各学科:

    国家科技部近期启动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等9个重点专项,并公布了9个专项的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启动“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能农机装备”9个试点专项。其中和医科相关的专项为“纳米科技”、“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详见附件2-3,其他专项指南查阅附件1)。

二、申请资格要求
 1.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2.“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通信”、“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3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3.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 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对于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请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系统开通时间:系统于2月25日8点起开通,请按照学校及推荐单位统一要求于3月15日(周二)5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2、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可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4)开通,请完善所有信息,包括“中山大学参与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学校将在系统中对申请人及参与人查重后将结果反馈给申报人;

3关于推荐单位:请统一填写“教育部”

4、关于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试点专项申报经验,联合申报协议、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外籍港澳台专家受聘证明等均为必须提供的附件,如有外地参与单位,请课题组提前两周以上准备联合申报协议。

5、关于形式审查:每个专项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请申请人对照形式审查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自查。

四、申报总体安排

1、申报意向的征集:请于2月23日(周二)24点前将意向表电子版(模板见附件4)发至科研科联系人邮箱zsyyky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负责人姓名+重点研发计划XX专项+申报意向表”;

2、申报动员答疑会:科研院将于2月底举行申报动员答疑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预申报书质量提升:科研院将于3月上旬组织预申报书质量提升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拟申报人填写预申报书(见附件5)电子版3月3日(周四)24点前发至zsyyky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负责人姓名+重点研发计划XX专项+预申报书”。科研院组织评审后将反馈修改意见。

43月15日(周二)5点前在申报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中正式提交电子申请书。

5、纸质材料的报送: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3月18日(周五)上午10时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6份,交到科研科。

    请务必在正式申报前依时报送意向表并告知科研部门,以便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敬请配合!

 

科研科:

联系邮箱:zsyykyk@163.com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学校科研院:

张莉恒 zhlheng@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84110412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政策咨询:

“纳米科技”重点专项:010—58881073;

“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010—58881071;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 “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 “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 申报意向征集表

5. 预申报书格式


科研科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