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货物、服务招标代理遴选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货物、服务招标代理遴选公告
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拟就医院2016-2017年度货物、服务采购任务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现拟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第二次遴选。
一、遴选项目:
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二、报名资格(须提供相应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1、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营业证照齐全,依法经营,经营范围包括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
2、具备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证书;
3、具备商务部颁发的国际招标机构资质证书;
4、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提供网站打印的备案信息);
5、在广州市区(增城、从化、花都、番禺除外)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证明);
6、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补充说明:
第2条:由于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证书已不再作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制度,目前处于过渡阶段,故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可提供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证书,或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第3条:由于国际招标机构资质证书已不再作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制度,目前处于过渡阶段,故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可提供商务部颁发的国际招标机构资质证书,或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第6条:由于企业在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的时间至少需要5个工作日,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承诺签订代理合同前提供该证明。
三、招标代理机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1、近3年存在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违规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2、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参加遴选的文件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不具有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的;
3、招标代理机构不符合国家或遴选文件的资格条件的;
4、所递交的参加遴选的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对合同条款有重大偏离的;
6、招标代理机构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四、报名及领取遴选文件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5点~17点;
报名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1号楼202房
公开遴选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9点
公开遴选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1号楼后勤处会议室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7755766-8079
邮箱:
五、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遴选公告和谈判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16年3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确有与国家相关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我院将依法规进行修订,原则上我们不接受除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投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我院的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在递交参加遴选的文件后不得对我院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提出异议。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