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 2016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科研【2016】049号
各学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指南,现转发如下:
一、2016年度资助计划、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NSFC-广东联合基金2016年度选择先进材料与智能精密制造、人口与健康和管理科学3个领域组织实施。2016年度NSFC-广东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予以支持。
医科相关的资助领域为人口与健康领域。本领域申请代码1选择L02,仅资助“重点支持项目”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其他领域请查阅附件1。
1.重大疾病与精准医学。
主要研究方向:
(1).食管癌、乳腺癌的异质性与个体化治疗(申请代码2选择H16下属代码);
(2).代谢性疾病血管病变的机制与靶向调控(申请代码2选择H07下属代码);
(3).眼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免疫失调机制与靶向治疗(申请代码2选择H12下属代码);
(4).脓毒症的信号调控机制及个体化治疗(申请代码2选择H15下属代码)。
2.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主要研究方向:
(1).干细胞治疗炎症性疾病的作用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H10下属代码);
(2).内源干细胞在组织修复再生中的作用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H18下属代码);
(3).多能干细胞分化为T细胞及NK细胞等免疫细胞及其机制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10下属代码)。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项目合计限为3项。限项规定请查阅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NSFC-广东联合基金项目。上一年度获得本联合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科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人口与健康领域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广东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人口与健康领域为L02)和申请代码2必须按指南要求选择。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4. 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 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成果,应注明“NSFC-广东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四)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请在2016年5月23日前把申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科研科联系人,以便办理学校公函呈批手续。请于2016年6月7日前在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待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原件,签字后交科研科。
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须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系统技术服务热线:(010)62317474 邮箱:support@nsfc.gov.cn
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8035、87334871 邮箱:zhweiw2@mail.sysu.edu.cn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指南
科研科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