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新发传染病”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016-06-27

科研【2016058

各学科:

  国家自然基金委现正发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新发传染病”合作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6年NSFC和NRF将在“新发传染病(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领域开展合作,申请代码为H19。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6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6年双方在该领域计划联合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10项以内,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经费资助(直接费用),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新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请注意:每个项目中方专家申请经费不得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否则将被初筛!

  三、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新方合作者应符合NRF对新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RF提交申请。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与NRF(中新)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与NRF(中新)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五、申报要求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基金委提交申请;新方合作者应按照NRF的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向NR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和新方合作者要充分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共同填写NRF要求的英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与新方合作者联系,取得新方合作者向NRF最终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作为中方申请人向NSFC提交申请的必要附件材料,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无此英文申请书附件的中方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三)双方合作者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研究协议书(附件3),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请在2016年718前把申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科研科联系人,以便统一上报科研院办理学校公函呈批手续。因申请人未提前告知申报意愿,导致科研院最终无法按时出具学校公函的,学校将不予受理其申请。

  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请预留形式审查的时间),待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请将签名盖章页放在申请书的最后一页,申请书原件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标明“原件”),签字后交科研科。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系统技术服务热线:(010)62317474       邮箱:support@nsfc.gov.cn

  科研科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8035、87334871       邮箱:zhweiw2@mail.sysu.edu.cn

  基金委项目联系人:赵闯 张永涛     电话:010-62325454,62325449  Email: zhaochuang@nsfc.gov.cn

 

科研科

2016年6月27日

  附件

1.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新发传染病”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英文指南

3.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