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研【2017】021号
各学科:
为促进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项目评审等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做好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拟充实和完善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库(含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现就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在医药卫生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敏锐的技术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能够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
(三)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科技项目评估、评审和咨询等相关工作和活动;
(四)年龄6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参与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项目的立项评审;
(三)参与对项目和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为卫生计生科教项目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请有意向的专家填写《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并于3月2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科研科。
四、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将专家提交的推荐表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纳入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库。
每位专家应对推荐表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专家如需修改个人相关信息,须重新提交《推荐表》。专家因为个人原因可以书面申请退出专库。项目评审时,通过《推荐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发放系统账号。
联系人:肖菲喆
联系电话:87334871,8035
联系邮箱:fionaxfz@126.com
附件1:关于做好广州市卫生计生科教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研科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