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院科研[2017]033号
各学科:
接学校通知,为做好我校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根据通知要求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见附件2),择优推荐参评项目,重点推荐近年获得过省、市专利奖但尚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专利项目。
二、名额分配
本次评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行限项申报,且要求“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另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1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我校将根据上报情况向有关部门推荐(主要为教育部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其中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要求曾获过最近一次的省专利奖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四、报名时间要求
因涉及多种推荐途径,各推荐单位的报名截止时间各有不同,如有意向申报者务必于4月13日(周四)中午12时前告知科研科,以便医院和学校统筹安排,尽早向相关部门争取推荐名额;如出现超项,学校将另行安排评选事宜。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推荐函(见附件3),请按要求列出项目的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并写明项目的推荐理由(无推荐理由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填写材料确认表。需同时报纸件及电子件,纸件1份,学校盖章(如通过院士推荐上报的项目则无需盖章),电子件直接发送至联系邮箱。
2.项目材料:申报书(见附件4、5)+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上述材料以光盘存储,上交2份。
3.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4.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17日(周一)中午12时。
联系人:肖菲喆
联系电话:87334871 电子邮箱:fionaxfz@126.com
附件:
3. 推荐函
科研科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