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科学研究专项 (一般项目)的通知
院科研[2017]46号
各学科: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现已发布,该项目实行单位总数限额申报,因此,请各学科根据通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认真组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已立项的市科技项目、或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类别的市科技计划。
2.资助经费20万元/项,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实施时间为2年或3年。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医院在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且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中35岁及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数量不得低于30%。
2. 具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与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每个专科限报一项,请学科带头人(科主任)认真组织科室评审,并对同意申报项目书首页签署意见。
特别提醒:市科创委要求单位推荐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作为主持的项目不得低于30%。因此,请各专科给予考虑。
2.医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按照学校下达指标进行院内评审,择优上报学校。参加校内评审。
3.请申请人登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gzkcw.egrant.cn)填报项目申报书(账号和密码创建请联系科研科)。
4.由于系统改版,5月22日以后方可开通。因此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待开通后再网上填报, 5月31日上午11:00前请将生成申报书PDF版(系统下载,有草稿字样)一式七份纸质申报书交到科研科。
时间紧张,过期未上交者一律不予受理,敬请支持理解。
联系人:肖菲喆 电话:8035、87334871
邮箱:fionaxfz@126.com
科研科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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