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卫计委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院科研[2017]103号
各学科:
接省卫计委通知,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申报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346 号)(详见附件2)要求,各地各单位共申报了62 个有关项目,为切实做好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质量,省卫计委决定进行一次补充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要求。
根据《广东省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粤卫办〔2017〕32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1)文件精神,广东省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包括:生物医学大数据库、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及其中,生物医学大数据库项目,鼓励医疗机构联合高校、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科研机构联合申报。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及中医药数据资源管理与利用平台,要立足于大数据中心及平台建设。智慧医院,以整合医院内部信息系统、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形成健康信息服务、支持分级诊疗为主要内容,面向医院的整体信息化建设,不涉及单个系统。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无需申报项目。请有意向申报的专家认真对照《实施方案》中各类项目的具体说明,根据自身条件申报相应项目。
二、进一步扩大知晓范围。请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
发动力度,使更多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熟悉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三、进一步提升申报材料质量。申报材料要突出项目特色、优势、预期效益。实施过程符合实际、操作便利。
四、补充申报时间要求。
已经申报的项目无需重复申报,新增申报项目填写附件2的申报材料,请于2017 年10 月10 日前将纸质版一式8份,A4纸张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肖菲喆,电话:020-87334871
邮箱:fionaxfz@126.com。
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申报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如需申报,其中“单位概况表”请联系科研处获取)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