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运项目采购信息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进行污水处理站污泥清运工作,欢迎符合污泥清运条件的公司就本项目进行提交报价: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如下:
具有清运污水污泥资质。
二、报价要求:
1、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起提交。
2、报价表及营业执照必须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公司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3、请将报价表填好后,于2018年4月11日9点提交。
4、提交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大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后勤楼(11号楼)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20--87755766转8070,13660022719,联系人:王生
附用户需求及报价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爱卫会
2018.4.9
用户需求书
一、服务项目
污水处理站污泥清运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
三、服务范围
门诊楼、手术科大楼、后勤楼。
四、服务内容
3个污水处理站清运污泥。
五、服务要求
1、乙方工作人员在清运污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安全、文明作业,并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清运污泥地点:中山二路58号(门诊楼污水处理站、手术科大楼污水处理站、后勤楼污水处理站);
3、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上门清运3个污水站的污泥;
4、乙方清运污泥车辆规格要求:20吨/车;
5、乙方清运污泥量:门诊楼污水处理站4车、手术科大楼污水处理站2车、后勤楼污水处理站6车(以上清运数量按实际清运数量结算);
6、乙方在装车的同时,加放10%次氯酸钠进行消毒(甲方提供10%次氯酸钠);
6、乙方工作人员清运污泥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7、乙方工作人员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运,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8、 乙方工作人员应做好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设施;
9、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事故时,乙方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告知甲方,在无法自行处理时,应积极配合院方进行妥当处理;
10、乙方在污泥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泥,应按政府部门规定定点进行排放,如不按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排放,由此带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规定地点排放后,应提供接收单位的单据交给甲方;
12、甲方如有突发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清运污泥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中山一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运报价表
地点 | 名称 | 数量(20吨/车) | 单价 (元/车) | 合计(元) | 备注 |
门诊楼、后勤楼、手术大楼污水站 | 污泥池污泥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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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车后车内加放10%次氯酸钠消毒,结算按实际车数结算,装车后负责清洁环境 |
共计:大写: 小写: | |||||
注:须按政府部门规定定点进行排放污泥,同时提供接收单位的单据给甲方 |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