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大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做好中山大学第五届 “芙兰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科室,东院:
根据学校通知,2018年中山大学第五届 “芙兰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科室及时通知科室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并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详情可见附件1.中大人力资源管理处通知)
中山大学“芙兰奖”授予具有良好科学道德,科研学术贡献杰出的个人和团队,个人或团队负责人的年龄须在55岁以下(含55岁)。即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在奖励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申请者应在中山大学全职工作。至奖励申报当年1月1日,申报人(个人或团队负责人)需全职在中山大学工作满5年。本奖项所指的科研学术贡献,须是申请者在中山大学工作期间取得的成果。
凡已连续申请中山大学“芙兰奖” 2次但未获得奖励的人选,停止1次申请资格。
凡已获得中山大学“芙兰奖”奖励的教师(包括获奖个人或获奖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可间隔1届评审后再次申请。再次申请时,应重点提交上一次获奖之后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请本奖项的个人或团队,需提交《中山大学“芙兰奖”申请表》(附件2,其中“单位对申请人的综合评价”请以单位的口吻先行起草)(一式10份)和相关附件材料。如为同行专家推荐者,请同时提交两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以上的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相关证明及其他获得科研奖励的证明。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须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请申报人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9号楼3楼人才办公室,电子版现场拷贝至人才办公室,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如复印件已加盖人事科审核证明章,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医院官网-“信息公告”及OA中下载,谢谢!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8034、87332678
人力资源处人才办公室
2018年06月15日
附件1. 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做好中山大学第五届 “芙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