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2021-10-15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粤卫办财务函[2021]3号)的要求,对我院拟使用省级财政资金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现就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0-8761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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