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第六批)

2024-04-19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接收调剂专业
代码及名称

接收调剂方向
代码及名称

拟调剂招生计划

拟调剂复试名额

1001J2 分子医学

69 不分方向

1

2-3

100202 儿科学

69 不分方向

1

2-3

100210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1

2-3

1002Z1 重症医学

69 不分方向

2

4

105109 全科医学

69 不分方向

1

2-3

105111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1

2-3

105115 妇产科学

69 不分方向

3

6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在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方向代码及名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1001J2 分子医学

69 不分方向

310

50

50

160

100202儿科学

69 不分方向

310

50

50

160

100210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310

50

50

160

1002Z1 重症医学

69 不分方向

310

50

50

160

105109 全科医学

69 不分方向

315

50

50

170

105111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364

50

50

170

105115 妇产科学

69 不分方向

378

50

50

170

  (三)对考生报考专业、方向要求:

接收调剂专业
代码及名称

接收调剂方向
代码及名称

报考专业方向要求

1001J2 分子医学

69 不分方向

1002 临床医学

1051 临床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

100202 儿科学

69 不分方向

1002 临床医学

1051 临床医学

100210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1002 临床医学

1051 临床医学

1002Z1 重症医学

69 不分方向

1002 临床医学

1051 临床医学

105109 全科医学

69 不分方向

1051 临床医学

105111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1051 临床医学

105115 妇产科学

69 不分方向

1051 临床医学

 

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接收调剂专业
代码及名称

接收调剂方向
代码及名称

本科专业要求

1001J2 分子医学

69 不分方向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化学药学生物技术等相关专业

100202 儿科学

69 不分方向

临床医学儿科学

100210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临床医学

1002Z1 重症医学

69 不分方向

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

105109 全科医学

69 不分方向

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儿科学等

105111 外科学

41 外科学(普外)

临床医学

105115 妇产科学

69 不分方向

临床医学

 

)其他要求

1、我院调剂专业原则上优先院内调剂。

2、本批次每位考生只允许申请报名调剂一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

3、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

三、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420日上10:00

2.申请调剂的考生,下载并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跨院系申请调剂请填写2024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通过以下链接填写信息:https://www.wjx.cn/vm/wst125x.aspx#  。

3.申请调剂的考生能须同步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根据我院官网《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补充材料要求,在420上午10:00前上传至https://www.wjx.cn/vm/wst125x.aspx# ,文件命名“考生编号-姓名-拟调剂专业代码-拟调剂专业名称-拟调剂方向码-学科方向名称-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及补充材料复试前核对原件。

备注:已进入我院一志愿复试考生无需再发送资格审查及补充材料。

4.问卷星提交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均齐全的考生方可纳入调剂申请名单内。

5.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进入调剂复试(如总分相同,外语成绩作为第二排序依据)。

6.由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1.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网址:https://www.fahsysu.org.cn/cat/1431?page=0),请各位考生留意。

2. 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fahsysu.org.cn/cat/1431?page=0

3.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4.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 020-87332808

邮箱:zsyyyjskzs@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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