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教研、技药系列晋升高级职称业务考核通知

2016-09-21

医务科通[2016]72号

 

2016年医教研、技药系列晋升高级职称业务考核通知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接学校通知,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如期完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疗业务考核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考核工作日程安排如下请申报人员留意日程安排,依时参加考核,贻误者不予补考  

时  间

医教研系列考核工作内容

技药系列考核工作内容

9月26日

报考申请截止,申报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到医务科(表1-1或表1-2、表8)

报考申请截止,申报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到医务科(表1-1或表1-2、表5)

9月28日-10月9日

各医院进行工作量测评并公示

 

10月10-11日

非免考人员到医务科领取表3

 

10月13日-10月21日

非免考人员专科临床技能考核,考核后两天内提交表2、表3到医务科

 

10月24-28日

 

医技系列晋升副高职务专业技能考核

11月2-4日

专家面试(学校组织)

医技系列晋升正高和药学系列晋升正副高职务专业技能考核(学校组织)



二、表格提交要求

(一)免考人员:即2012-2015年曾参加医疗业务考核且考核合格者。

1、医教研系列:申报人员填写医疗系列表1-1《中山大学医疗业务考核申请表(免考人员)》

2、技药系列:申报人员填写技药系列表1-1《护理、医技、药学业务考核申请表(免考人员)》

(二)非免考人员:2016年需参加医疗业务考核的申报者。

1、医教研系列正副高:

医疗系列表1-2 《中山大学医疗业务考核申请表(非免考人员)》

医疗系列表2 《中山大学专科临床技能考核表》

医疗系列表3 《2016年专科临床技能考核评分票》(网上无法下载,请于10月10-11日到医务科领取

医疗系列表8 《2016年专科临床技能考核小组成员一览表》

2、药学系列正副高、医技正高:

技药系列表1-2 《护理、医技、药学业务考核申请表(非免考人员)》

3、医技系列副高:

技药系列表1-2 《护理、医技、药学业务考核申请表(非免考人员)》

技药系列表2 《中山大学护技药系列专业技能考核表》

技药系列表5 《2016年护技药系列专业技能考核专家组推荐表》

 

三、填表要求

(一)医疗系列和技药系列表1-1、表1-2《业务考核申请表》

1、所有申报人员严格按照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应的业务考核申请表,非免考人员专业技术工作量的核算从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止。每个阶段在病房/门诊/急诊/医技部门/专职科研/专职教学/其他的填写时间不能存在交叉或重复,晋升人员任现职工作期间的全脱产学习、产假、事假、病假、出国(境)情况等最终以人事处审核意见为准。工作量经审核达到中大人事[2008]1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为达标(不量化计分)。

2、特殊情况医疗工作量计算及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有在国外医疗机构或港澳台进修或从事临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本人申请书及审批资料、派出单位的备案资料;对方的邀请函、对方医院或科室临床工作安排计划、对方医疗机构证明;签发证明者姓名、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上述证明材料请同时附上中文翻译)。

计算方法:申报人员在国外/境外以执业医师身份所从事的临床工作时间按100%计入医疗工作量,以进修医师从事的临床工作时间按50%的比例计入医疗工作量。

2)任现职期间曾攻读临床医学研究生的申报人员,需提交本人研究生期间参加临床训练的相关资料,如:在学培养计划、轮科手册、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计算方法:原则上以学制时间减除全脱产上课、全脱产进行科研工作和撰写论文时间,剩余实际参与临床工作的时间以50%的比例计算医疗工作量。

3)分配或调入本单位之前曾从事医疗工作的时间,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临床工作证明经核实后,可计入医疗工作量。

(二)医疗系列表8 《2016年专科临床技能考核小组成员一览表》

专科临床技能考核继续实行附属医院间交叉考核的办法(专科临床技能考核专家组由3名专家组成,成员至少有1人须为中大其他附属医院专家,指定1名秘书——中级以上医师,所有担任考核专家或秘书的成员今年不申报晋升)。每个专业只能由相应专科统一推荐一个考核小组,报医务科审核。

(三)技药系列表5 《2016年护技药系列专业技能考核专家组推荐表》

技能考核继续实行附属医院间交叉考核的办法(技能考核组一般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1名由学校选聘,另4名由医院选聘,考核专家组成员正高级中大其他附属医院专家人数均不少于五分之三;同时设秘书1名,必须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所有担任考核专家或秘书的成员今年不申报晋升,每个专业只能设立一个技能考核组,报医务科审核。

(四)医疗系列3 《2016年专科临床技能考核评分票》

根据医管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晋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医管[2016]32号)规定,为提高区分度,专科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其他事项

1、除医疗系列表3外,其余所有表格均可在本通知附件处点击下载或在医院首页—医务处医务科—表格下载区下载

2、除表2、表3外,其余表格均要求A4纸打印填写,申报者签名和科室/部门意见可手写完成。

3、请务必严格按照上述工作日程安排要求提交相应表格和申报材料。本年度《业务考核申请表》(表1-1或表1-2)已提交医务科的无需重复提交,按要求提交其他表格及申报材料即可。

4、本次晋升考核医疗工作量测评费(收费标准为300元/人)由个人承担,将统一在晋升人员的工资中扣除。

5、各科室务必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申报人员。

6、若有疑问,请致电医务处医务科咨询。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8040  87330871   13631372219

 

     附件:(表格均可在本通知附件处点击下载或在医院首页—医务处医务科—表格下载区下载

       点击下载:2016年医教研、技药系列高级职称晋升业务考核通知

       

 医务处医务科

                    20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