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0-09

各科室、东院、东山院区:

    按照学校的通知(附后),现开展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请各科室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申报人员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10月19日前(周一)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手术科大楼22楼会议室3(人事处晋升办公室)。相关材料及表格附件可从“医院网页-信息公告栏”下载。谢谢!

    联系人:郑修花、谢锦玲,联系电话:6001.

人事处人事科

2015.10.9

 

 

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按照《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2015年度全省共将遴选3个层次9类人才,由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分别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评选。人事处经与学校科学研究院、教务部门沟通,校内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省有关部门的分工方案,分类实施、对口申报,具体方案如下:

人事处负责“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的遴选申报;科学研究院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的遴选申报;教务处、医教处负责“教学名师”的遴选申报。

现就我校做好“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数额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对象数额

2015年,全省将遴选“杰出人才”15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30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50名。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请参见相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的有关内容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人于10月23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选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按《中山大学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请排序),并于10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rscrcyj@mail.sysu.edu.cn。

 

三、材料要求

(一)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不同项目类别各1份)。

(二)《申报一览表》1份

(三)《申报书》各一式10份。

(四)上述材料电子文档1份,其中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为PDF格式,《申报一览表》为EXCEL格式、《申报书》为WORD格式。

通过学校遴选程序获得推荐的人员,还需提交附件材料2份,包括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或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附件材料应按上述顺序排列,其中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电子文档为PDF格式,不超过3M。附件材料提交时间待学校遴选结果出来后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本年度在3个层次9类项目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2014年已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的人选,本年度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

2.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不可申报其他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3.选择院士推荐方式申报“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的人员,按申报指南要求直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递交材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rscrcyj@mail.sysu.edu.cn,以便学校跟进后续评审工作。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工作科(南校区中山楼410室)
       联系电话:84114884  

电子邮件: rscrcyj@mail.sysu.edu.cn 

联 系 人:池墁榕  林天杰

 

附件:1. 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

   2.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各项目申报指南

3.申报表格

      4.附件材料模板

 

 

 

人事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