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意见途径
2016-02-04
途径1:
因整改意见提出要有统一的诉求(上诉)途径,我院官方网站工会办公室栏上,专门增设一个“职工意见”专栏,职工可把相关的意见发上gzzsygh2008@163.com邮箱。工会办在收到诉求意见后(邮件)按以下程序处理:
1.属工会可处理范畴的及时调解处理,将结果反馈上诉方;
2.不属于工会范畴的,如能清晰归属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或回复的可直接转办,并说明时间要求,将处理结果反馈上诉方;
3.如不能转办或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建议转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将处理结果反馈上诉方。
途径2:
在院内(职工之家、行政办公楼)已分别设置职工意见收集箱,方便不常上网操作的职工随时提出意见,由工会办公室专人管理,定期开箱收取,工会办也按程序处理。
途径3:
如职工所提及的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较严重的,可由工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调研,确实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以提案的形式,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立案处理,指定牵头部门及负责人研究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诉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