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中山大学新一届“双代会”代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山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第四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现就中山大学新一届“双代会”代表选举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小组
组长:谢文
副组长:陈志群 殷胜利
成员:方海云 冯怿霞 刘悦新 朱家源 吴丽霞 陈 虹
陈起坤 钟嘉伟 梁兵 曾讯 赖伟忠 黎东明
二、“双代会”代表及当选条件
(一)“双代会”代表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双代会”代表中的女性代表是中山大学女教职工代表大会当然代表。
(二)“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
(三)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并且是中山大学工会会员的教职工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以下条件者,可选为“双代会”代表: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岗位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
3、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积极为教职工服务。
三、代表名额及构成原则
(一)中山大学“双代会”正式代表总数控制在500人以内,分配到我院的正式代表名额23名,合同工名额2名。我院拟在党委领导下组织推选正式代表候选人28名,合同工名额由部门工会酝酿推荐后由选举工作小组确定。
(二)我院按照各部门工会人数比例分配酝酿提名候选人名额(详见附表1)。由各部门工会组织本科室职工酝酿提名候选人人选,推荐过程遵从以下代表构成原则进行:
1、临床一线医护人员代表应占本科室代表总数的60%以上。
2、高级职称代表应占科室代表总数的60%以上。
3、坚持老中青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不低于30%的40岁以下青年代表。
4、坚持男女代表比例适当的原则:代表中应有不低于30%的女教职工代表。
四、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选举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0月18日12:00前,完成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
1、10月17日,由各部门工会广泛征求部门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名候选人,并于10月18日上午12:00前将酝酿代表候选人简况表上报工会;
2、10月18日下午,召开选举工作小组会议,充分协商讨论综合酝酿提名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3、“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小组将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党委会审批并公示3天。
(二)第二阶段:10月24日-28日完成“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1、10月25日8:30-16:00组织教职工选举“双代会”代表,投票箱设在5号楼一楼(中国银行门口)。全院教职工从28名医院“双代会”代表候选人中无记名投票选出23名学校“双代会”代表。
2、10月28日前,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报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学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其下设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公示3天,如无异议,予以确认。
附表1:中山大学新一届“双代会”酝酿提名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表2:中山大学新一届“双代会”酝酿代表候选人代表简况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工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