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鉴定的通知
2017-05-10
请今年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包括非定向、委培、定向生),尽快到研究生科501室内中间公用长桌上签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港澳台生、留学生不用领取)。
该表为重要档案材料,请务必按以下要求认真完成按时交回!
1、在《签收表》中签收,代领的需签代领人姓名,并及时告知同学;
2、《毕业生登记表》需贴照片;
3、《毕业生登记表》中“班级鉴定”不用填;
“导师意见”由导师填写,签字;
“院系意见”由科室党支部书记填写(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导师意见”等简单表述),签字,不用盖章(党员、非党员均需办理)。
4、《毕业生登记表》内导师和党支部书记签字必须真实,不得冒签,如审核出冒签一律退回,后果自负!
5、基地医院毕业生的《毕业生登记表》中,“院系党组织意见”栏由基地科室党支部书记签写意见(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导师意见”等简单表述),然后到基地科教科在此栏盖章确认后,再交给研究生科。
6、上交截止时间:5月26日(周五)前(交王老师处),不按时交回将影响其他学生《登记表》的办理及材料的档案归档。
7、我科收齐后将按规定时间统一交医院党委和学校研究生院办理盖章。
研究生科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