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8-05-15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并按如下要求进行。

1.直博生、硕博连读名单的确定,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源不需参加全国统招考生源的复试面试。

2.统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2)各导师根据初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可根据自身特点及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原则上要求实行差额复试。

3)调剂录取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不允许接受校外考生调剂,本年度医院各学科、专业生源充足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考生调剂。院内相同专业(以二级学科为主,内外按三级学科)不同导师之间考生可进行调剂,需提交《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8年相同专业不同导师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报研究生科备案。院内不同专业(不同类型属于不同专业)(以二级学科为主)之间的调剂,如确因学科交叉或学科融合需要的,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填写《中山大学2018年不同专业之间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并上报学校审批。

4)符合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学术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往专业学位。

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5月16日、5月23上午8:30-11:30;

2.地点:中山一院教育处研究生科501室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 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其它报名材料:(已在博士报名阶段提交,只须验证原件)

报名登记表、两封专家推荐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报考及拟申请调剂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专业代码为“1051”或“1052”)的考生,须交验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规培单位出具的准予参加2018年第一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证明)

4)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医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

面试时间:5月17日-25日;

各复试小组具体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请考生复试报到时关注研究生科公布更新的相关信息。

调剂复试时间:调剂申请获批后至6月8日完成复试面试上报结果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科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各学科、专业也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每位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评分需参照《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8年博士考生复试评分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评定,同时认真填报《中山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各导师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3)各复试小组需将全部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中山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均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由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其它事项

1.各复试小组应坚持以学术为标准,择优录取。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在录取过程中,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报研究生科,提交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处理。

3.在招生期间,可通过设置在研究生科宣传栏旁的研究生招生意见箱或graduateok@163.com电子邮箱对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4.2018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各院系招收学术学位的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的比例原则上要求控制在学校下达的非专项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3%以内。

5.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电话: 020-87332808

邮箱:graduateok@163.com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网页:http://www.gzsums.net/dangjian.aspx?tid=218&sid=221

 2.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8年5月 15 日




附件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8年博士考生复试评分表

复试内容

评分要点

单项

分值

单项

评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

听力(必考)

50

 

口语(必考)

50

 

笔试(选考)

 

 

业务能力考核

(200分)

要求:将专业培养要求与考生具体情况相结合

对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的评价

15

 

获得科研成果情况(论文、基金、成果等)

30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专业学位可参照硕士生临床业务能力考核方案)

80

 

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的掌握情况

15

 

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30

 

综合素质(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言谈举止、礼仪与表达、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学科以外的知识面、实际工作表现、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等

30

 

总分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