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9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新教师基金申报的通知

2011-11-26
院科研[2009]016号
各科室: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09]5号文的要求,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开始,因我院申报名额受限,现将有关新教师基金申报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 一、 申报资格
1、 中央部门所属重点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69年1月1日以后)
    3、 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
200611以后)、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4、 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 5、 限额申报。同时,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由于此次新教师基金实行限额申报,2009年申请的新教师基金项目,须经过院内评审后择优上报。
   二、 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研究时间一般为三年(2010.1.1-2012.12.31)。
   三、 申报书填写
1、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使用说明(随申请书一同解压后产生)。WORD模板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或本通知附件下载,并将申请书做成PDF文件格式以备网络申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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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中“所在单位”填写“中山大学”,“所在院系”填写“附属第一医院”,“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及“学校意见”请自行草拟并填写,日期统一填写“2009年3月20日。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3、申请书数据文件:申请书通过检查保护后自动生成,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书数据.dat”,以备网络申报用。
四、查新要求:
博士点新教师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中大图书馆是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并将《查新报告》扫描JPG文件格式做为正式申报附件上传。
五、网上填报要求:
通过院内评审的申请者凭从科研科分配的“课题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的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并将申请书(PDF格式)、课题申请书数据文件及附件证明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格式文件)上传到网上。具体操作在登录后参阅申报说明。
六、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1、请2009年新教师基金的申请者于3月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一份初稿交医院科研科;
2、通过院内评审者请在3月20日之前完成网上填报,3月25日之前将《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新报告、论文首页及标注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要求均为原件,A4纸复印)上交医院科研科。
    联系人:姜橙、王卓青
    联系电话:8039、87334871
    E-mail:jiangcheng0123@163.com

 
                                                   科研科
                                                 2009年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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