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2018学年春季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

2019-03-04

各需要资助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为做好精准资助,学校对2018学年秋季学期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复核,复核事项包括核实学生在校情况、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学生获得资助情况。具体通知见附件,请于3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祝学习顺利!

 

 

教育处研究生科

联系人:贺鑫

联系电话:020-2882318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