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留合同期满流动编制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选留合同期满流动编制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经院长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流动编制人员合同期满须经过考核、述职、专家评审程序进行选拔,优秀者作为选留人员方可转为固定编制。现将2009年合同期满流动编制人员选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留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和医德医风良好,爱岗敬业;
2、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合同期内无违纪行为,无发生差错、事故,无发生查实服务缺陷;
3、团结同事,尊重师长,协作精神好,满意度达良好以上;
4、各年度专业理论、英语、操作考试成绩及格;
5、完成工作量;
6、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包括称职);
7、获得相应执业资格;
8、身体健康,出勤率达90%以上。
二、选留办法
(一)硕士、博士学历的医教研系列人员:根据三年工作业绩及表现择优
选留。
(二)本科学历的医教研系列人员:通过竞聘相应固定编制岗位(具体岗位附下)择优选留。
接收本科学
1、血液内科 1名
2、呼吸内科(含东山院区内科) 2名
3、肾内科 1名
4、普内科 1名
5、胃肠外科 1名
6、小儿外科 1名
7、神经外科 1名
8、妇产科 1名
9、儿科(含黄埔院区儿科) 2名(内科培训医师可申报)
10、神经科 1名(内科培训医师可申报)
11、急诊科(含黄埔院区急诊外科)2名(内、外、妇、儿医师均可申报)
12、麻醉科 2名(外科培训医师可申报)
13、眼科 1名
注:符合选留人员基本条件的本科学历流动编制医师可申报竞聘以上1-3个岗位,入选后转为固定编制人员。可跨科竞聘岗位,入选原普通专科所属亚专科的,进入专科医师第二阶段培训;入选其它普通专科或亚专科的,重新从第一阶段开始培训。
(三)其他系列人员(包括医技、药剂、护理、行政后勤管理、非卫生专
业技术人员):根据三年工作业绩及表现择优选留。
三、未入选留人员分流方式
(一)医师类
1、博士、硕士学历人员可选择终止合同到其他单位工作,也可再续一年合同,一年期满终止合同到其他单位工作。
2、本科学历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再续两年合同,竞聘进入原普通专科所属亚专科培训医师岗位进行第二阶段培训,两年合同期满再竞聘固定编制岗位或终止合同;
(2)再续三年合同,竞聘原专科以外的培训医师岗位,重新从第一阶段开始培训,三年合同期满再竞聘固定编制岗位或终止合同。
(3)再续一年合同,年底报考研究生,研究生毕业竞聘我院工作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考不上研究生终止合同。
(二)护理、医技、药剂、管理、非卫生专业技术类
未入选的可选择终止合同到其他单位工作,也可再续一年合同,一年期满终止合同到其他单位工作。
四、选留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5月完成全面考核(包括理论、操作、医德医风、业绩、工作量、满意度和综合评价等);
(二)
请述职人员于
(三)报院长书记办公会审批确定选留人员名单;
(四)人事部门公示选留人员名单后,6月中旬上报学校审批,学校批复即办理选留人员调入手续。
中山一院人事处
200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