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申报晋升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轮派急诊和院区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
2011-11-26
各相关科室:
2009年度申报晋升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即将启动,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相关科室申报者须完成轮派急诊和院区工作时数,为确保申报者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科室必须认真执行《关于相关科室人员轮派到急诊科工作的规定》(附一人〔2006〕5号、9号)和《关于院本部临床科室医疗人员轮派院区工作的通知》(附一人)〔2005〕21号,及时安排拟申报人员轮派急诊和院区工作。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轮派或已开始轮派至2010年2月底前可完成轮派时数的,方可申报2009年度晋升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
二、按规定完成轮派急诊工作时数人员凭急诊科主任出具的证明,在呈报晋升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时一并报备。按规定完成轮派院区工作时数人员由本人在申报时注明,经人事部门审核。
三、由于普内科已与急诊科分开设置、分开管理,且普内科编制人员基本到位,从2009年9月1日起内科系统按规定轮派急诊工作不得再以轮派普内科工作时数替代,必须按规定轮派到急诊科工作。之前已轮派普内科工作的时数可计入轮派急诊工作时数,不足的时数于2009年9月1日后轮派到急诊科补足。
四、各科室应轮派院区的人员级别、数量和时数以医院下达的2009年轮派计划和院内临时人事关系转移手续为统计依据。轮派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现方案执行。
附:1、《关于相关科室人员轮派到急诊科工作的规定》
2、关于明确《关于相关科室人员轮派到急诊科工作的规定》中有关科室范围的通知3、《关于院本部临床科室医疗人员轮派院区工作的通知》
4、2009年轮派黄埔院区计划 5、2009年轮派东山院区计划
(注:通知及附件已下发科室,亦可在医院首页→信息公告浏览下载)
人事处
2009年8月17日
附件1: 关于相关科室人员轮派到急诊科工作的规定
各处、科室: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培训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提高临床医生急救工作能力,提高急诊业务水平,经院长书记会讨论决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轮派临床医师到急诊科工作的相关科室:内科、外科、儿科、神经科。
二、轮派时间及人员范围:
1、医疗和教学系列人员;
2、申报晋升或聘任中级职称的人员,在任初级职称期间(住院医师培训第3年或以后)必须到急诊科工作半年以上;
3、申报晋升副高职称人员或45岁以下(含45岁)申报晋升正高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必须到急诊科工作三个月至六个月。
三、以上各类人员没有轮派到急诊科工作或轮派时间不足的,不得申报晋升或聘任相应职称。
四、本规定从2006年1月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2: 关于明确《相关科室人员轮派到急诊科工作的
规定》中有关科室范围的通知
各处、科室:
为落实《关于相关科室人员轮派到急诊科工作的规定》(附一人〔2006〕5号)精神,现对规定中第一条“相关科室”的具体范围作出如下界定:
一、院本部相关科室范围:
1、内科(内科系统):
血液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MICU、肾内科、风湿内科、内分泌科、普内科、内镜中心、心内科、心血管CCU、特诊内科等。
2、外科(外科系统):
胃肠胰外科、血管甲状腺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烧伤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整形修复外科、胸外科、微创外科、特诊外科、心脏外科及器官移植科、骨科-显微外科医学部下设的各专科。
3、儿科(儿科系统):
儿科一专科、儿科二专科、儿科三专科(新生儿)、心脏儿科。
4、神经科:神经一科、神经二科(脑血管)、神经科ICU。
二、黄埔院区相关科室范围由院区管委会确定。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3: 关于院本部临床科室医疗人员
轮派院区工作的通知
各处、科室:
为贯彻执行《黄埔院区管理暂行方案实施细则》及《院本部与院区专业技术力量整合暂行办法》,落实垂直管理的精神,全面提升黄埔院区的技术水平,现就院本部轮派医疗人员到院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派要求
1、院本部科室必须完成对应的派出计划;
2、担任院本部专科主任以上行政职务者可不参加轮派;
3、派出人员履行专科副主任职责,处理本专业方向的工作;
4、院本部对应科室应按计划提前一个月将轮派人员名单报人事科;
5、每批次每人轮派连续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轮派顺序
1、拟申报晋升、聘任正高级职称人员(年资由高到低)
2、拟申报晋升、聘任副高级职称人员(年资由高到低)
3、返聘人员(年龄由低到高)
4、已聘任正高级职务人员(年资由低到高)
5、已聘任副高级职务人员(年资由低到高)
三、轮派科室及计划:
院区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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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
对应派员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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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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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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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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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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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2人,
副高以上、主治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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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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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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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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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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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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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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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外科
血管甲状腺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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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肝胆外科或血管甲状腺外科轮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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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外科专业需兼教学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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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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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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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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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兼教学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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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外科
创伤骨科
骨肿瘤关节外科
显微外科手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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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
显微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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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专科每批次各派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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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互派轮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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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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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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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2人,
副高以上、主治医生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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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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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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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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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兼教学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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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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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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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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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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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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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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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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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内分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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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各专业各派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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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科至少每周保证一位副高以上人员教授门诊兼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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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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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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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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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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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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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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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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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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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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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派计划可视院区发展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申请需提前3个月由院区医务办提出,报医务处审核,人事科确定并通知落实。
四、轮派人员薪酬待遇
1、轮派人员的工资:院本部轮派到院区工作人员,期间的工资补贴、各项福利和校内津贴等按院本部标准由院本部发放,纳入院本部所在科室核算;
2、轮派人员的酬金:由院区所在科室按相应职称标准发放。
五、监督与处罚
1、每季度由院区医务办核实院区轮派计划的落实情况,将未落实的相关科室报院区人事组,由人事科报告医院。
2、医院对未按计划完成轮派任务的科室发出整改通知,限时执行。
3、对未按医院通知要求完成轮派任务的科室主任、分管医疗副主任予以扣发期间的主任酬金、主任职务补贴、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情节严重的按不称职处理。
4、对不服从科室安排参加轮派任务的人员,申报晋升及聘任予以一票否决,当年度考核不称职。
该通知从2005年7月起执行。
二00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4:2009年轮派黄埔院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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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派出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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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申请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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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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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派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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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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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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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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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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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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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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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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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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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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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或高年资主治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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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或高年资主治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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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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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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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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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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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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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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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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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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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以上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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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以上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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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起肝胆外科派副高以上1人,担任外一科专科主任,每期半年,200906起肝胆外科停派主治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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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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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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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三 (泌尿专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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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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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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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起泌尿外科派正高以上1人,担任外三科专科主任,每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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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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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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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胃肠胰外科)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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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派出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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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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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胰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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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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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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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医生、技术员各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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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医生、技术员各1人,每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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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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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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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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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1人会诊疑难病例,中级职称1人技术互补,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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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1人,1个单元门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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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本部科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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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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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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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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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或高年资主治1人 ,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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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本部科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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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呼吸、消化、血液、肾脏、风湿、内分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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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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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肾科副高以上1-2人,定期查房、出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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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德每周一上午查房、门诊;黄心玉、容中生、黎国尧,15个单元门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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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本部科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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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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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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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以会诊和技术互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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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或高年资主治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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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本部科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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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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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三 (脑外专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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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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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或高年资主治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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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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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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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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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或高年资中级以上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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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1人,每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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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派出 (由院区选派人员来院本部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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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009年轮派东山院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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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派出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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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申请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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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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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派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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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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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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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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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每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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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派出吕伟明,3个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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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副高以上1名,3个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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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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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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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每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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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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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副高以上,3个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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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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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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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每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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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奋任东山院区主任,每次另派两名副高以上,3个月轮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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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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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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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手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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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以上,每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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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来保任东山院区麻醉手术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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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主治以上1名,3个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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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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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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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以上,每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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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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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本部科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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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呼吸、消化、血液、肾脏、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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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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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每次1人,5个专科轮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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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志红任东山院区内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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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长期固定派出,改为定期轮派专家查房、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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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胰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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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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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以上,每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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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广任东山院区外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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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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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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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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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以上,每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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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列民、刘卫彬固定在东山院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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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本部科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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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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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血管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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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以上,每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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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军任专科主任;靳亚非主治医师长期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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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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