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开展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1-11-26
院科研[2009]066号
各项目负责人:
我院曾于2008年7月对过往几年省计划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结题验收工作,除个别项目外,绝大部分到期的项目均已结题。现又有新一轮的项日即将到期,根据省科技厅对省计划项目中后期管理的要求,为避免因未结题影响到未来2010年新项目的申报(2009年度我校医科就有已到结题时间但未完成结题验收的负责人在申请新项目时被自动屏蔽),请及时做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凡项目合同实施期限在2009年12月份前到期的项目均在本次验收范围。各单位须结题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清单中含去年结题验收工作中因各种情况申请延期的项目,去年申请延期的项目今年必须结题,不能结题的也应申请中止课题,并说明充分的理由。
二、验收程序
(1) 2007年后立项的项目,应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pro/)“验收管理”功能提交验收申请和相关验收材料,登陆时使用当初申报项目的帐号和密码,具体操作请查看《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使用手册》。项目负责人请于2009年10月14日前完成验收项目的在线验收填写并提交到医院科研科,经医院和学校审核后提交到科技厅相关部处,待相关部处审核同意验收申请后科技厅再通知科研科采取相应的验收方式进行。具体上交验收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做好准备工作。
(2) 200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因未上科技厅网上系统,课题负责人先按要求撰写结题材料,然后按相应验收形式进行验收。
验收形式:
(1)20-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项目由二级单位科研科组织进行验收,;
(2)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由医科处组织进行相应形式的验收。
(3)20以下的项目请自行找专家函审验收
验收后提交验收材料:
2006年及以前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于2009年10月28日前按要求将所有已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的验收材料包括申请延期或结题的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医院科研科,其中2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材料一式八份于10月10日前交医院科研科以便组织院内及校内验收;
三、验收工作指引
(一)结题验收形式:
结题形式有 “函审验收”和“会议验收”两种。函审验收有“通讯送审”和“会议集中书面评审”两种形式,会议集中书面评审指将学科相近的项目集中一起,以会议形式进行验收,课题负责人不用到场答辩;会议验收要求课题负责人到场答辩,其中2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进行“会议验收”,其它项目可以选择以上任何一种方式进行结题。
(二)遴选验收组专家原则:
可将学科相近的项目分组分批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由5名或7名专家组成(通讯函审5名即可,会议集中书面评审及会议验收要求7名专家),其中1名为专家组组长;专家必须为院外专家,并且至少要有4名以上中山大学校外专家,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2位。验收完毕后,专家在“验收组成员”上签字,有“验收组意见”并有专家组长的签字。如不按该原则开展验收工作则将视无效。
(四)课题负责人须准备的验收材料:
1、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格式见附件3);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项目成员须在“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中签字”;)(格式见附件4)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如与项目任务书有出入的,请予以说明,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
3、项目合同书;
4、附件材料:
(1) 附件材料目录清单;
(2) 项目研究成果报告(自己撰写,无格式)
(3) 2-3篇公开发表的标注有省计划资助的代表性论文全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复印件,其它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即可;
(4) 项目所获成果、专利证书复印件(有则提供);
(5) 项目经费使用报告;
(6) 项目研究开发的资料(有则提供);
(7) 其他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请并按以上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至少一式五份,具体视专家人数情况决定。
(五)关于延期结题的项目:
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提交“申请延期报告”(见附件5)。不能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请提供理由说明报告或中止课题报告。去年已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今年必须结题或终止。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10月28日前交至医院科研科。
联系人:姜橙 联系电话:87334871
科研科
200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