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结题及跟踪报告的通知

2011-11-26
院科研[2009]71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面上项目(自由申请、博士启动)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团队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在项目结题后两年内,重点及团队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年度跟踪报告》(自由申请项目及博士启动项目除外)。现将具体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在研项目需填写《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为2008103120091031完成的内容;
   
2《结题报告》结题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凡已申请延期一次的项目必须结题;结题的附件材料(如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公开发表论文等)装订于每一本《结题报告》后面。不能按时结题者请填写《申请延期结题报告》或《申请中止报告》,只能申请延期一年,填写《申请延期结题报告》者也需同时填写《年度执行报告》。
3《项目年度跟踪报告》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将对结题项目进行连续两年的跟踪,今年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博士启动项目)可以不填《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跟踪报告》。已结题的重点项目及团队项目必须填写。
二、请从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主页“资源下载”(http://gdsf.gdstc.gov.cn/ziran/)或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研科网页通知中下载www.gzsums.net/kjc
  
三、不按时提交报表者今后将不能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
  
四、请项目负责人将《年度执行报告》、《结题报告》、《项目年度跟踪报告》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20091030前统一交至医院科研科。
谢谢支持!
   联系人:姜橙  王卓青      电话:87334871    E-mailjiangcheng0123@163.com
                                          科研科
                                        200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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