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学年考核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9〕93号)要求,“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应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参加学年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业基本要求
(1)必修课成绩须合格,选修课成绩须及格(不含重考、补考、重修);
(2)按规定时间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并达到要求,且原则上不得申请推迟;
(3)通过导师和考核小组各阶段的考核,具备较强的从事前沿性、创新性研究的潜力和水平;
(4)在学期间应取得导师在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
(5)在第四学年的学年考核前,应至少参加过一次本专业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被会议接受(2016级直博生、2018级硕博连读博士生)。
二、重点考核内容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年考核的内容除应达到学业基本要求外,还须重点考查以下内容:
(1)第一学年重点考查该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与科研潜力;
(2)第二、第三学年重点考查该生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与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3)第四、第五学年重点考查该生的学位论文进展,以及论文发表、获得专利授权等情况;
(4)“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最迟应于第四学年考核时,已取得本学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5)此外,还应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承担教学助理和研究助理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三、学年考核时间进度安排
7月27日前:“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填写“学年考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交导师填写意见,后交至教研室秘书。(“优生优培”类别为硕博连读的2019级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攻博管理模块填写“博士资格考试申请”)。
附件:1. 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年考核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教育处研究生科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