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筹建期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筹建期间法律顾问服务(2020-2021)
二、项目概况:
为维护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在筹备期间的正常秩序和合法权益,拟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南沙医院相关筹建事务和常规管理事务的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服务内容:
(一)常规经营行政管理事务
1. 为医院的决策和管理等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向医院有需要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
2. 协助医院起草、完善或审查各类业务合同,协助完善医院各种法律文书以及各类规章制度;
3. 就医院经济项目谈判、对外合作活动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分析各种政策、法规及法律环境对医院之利弊;
4. 为医院所涉的民事、经济或行政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提出处理办法;
5. 提供与医院经营活动有关的法规信息,根据医院要求分析各种政策、法规及法律环境对医院的利弊,按需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6. 代为出具律师函。
(二)医疗卫生事务
1. 对下列情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① 建立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② 建立或完善各种医疗文书;
③ 各种日常医疗行为或管理行为;
④ 审查医院各类合同;
⑤ 医疗纠纷案情分析法务意见;
⑥ 制定诉讼策略或调解方案;
⑦ 其他需要书面法律意见书的情形。
2. 如医院有需要,需配合做好以下服务:
① 协助医院现场处理医疗纠纷;
② 参与医患双方谈判或者其他协商沟通事宜;
③ 代表医院参加各种听证会,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
④ 出席相应会议,对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⑤ 向医院相关部门及时讲解与医疗活动有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开展相关法规培训。
五、资质要求: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在广州市内有常设机构及常驻工作人员;
2. 指定至少1名资深合伙人作为医院律师团队的主办律师,能够为医院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其中至少1人具有企业筹备设立相关经验。
3. 具有担任政府机关、著名企事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及相关经验。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六、项目限价:8万
七、报名要求:
符合资质的单位持以下有效文件报名,所交材料(一式两份)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
1. 报名表(见附件)
2. 报价函
3. 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 主办律师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
5. 律师服务团队构成及简介
6. 参加评选的其他证明材料
序号 | 项目 | 比选内容 |
1 | 基本情况 | 成立时间 |
专职律师数量 | ||
2 | 单位荣誉 | 获得荣誉 |
3 | 相关业绩 | 2018-2020年度承担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数量,需要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
4 | 服务团队 | 服务律师学历、执业资格持证情况、从业经历及取得的业绩 顾问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业绩情况。 |
5 | 综合报价 |
|
6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 |
7 | 工作保障 | 工作保障措施及其他 |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0年 10 月 23 日至2020年 10 月 29 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请将报名材料邮寄或者交至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外合作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后勤楼(11号楼)3楼对外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庄老师、方老师
电话:87332007,87608036
附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筹建期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报名表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单位名称: |
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
以下材料带齐的请勾选,并按照顺序摆放交齐医院留存。 □报名表 □报价函 □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主办律师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 □律师服务团队构成及简介 □其他响应文件 |
以上内容由报名单位填写 |
报名资格审核情况: 经审核,该单位符合相关报名要求,同意其报名。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