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何善衡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送风排烟系统风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1-11-26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前说明:

本项目原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何善衡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于200987上网公开招标公告,于200981014日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费每份为500元。因招标程序进行至答疑阶段时,发现项目有较大的漏项而无法按时进行完成招标工作。当时电话通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项目招标工作暂停,具体进行时间待定等候通知。

现完成了项目的调整,重新编制“用户需求书”、招标文件,现更改招标项目名称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何善衡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送风排烟系统风机改造工程,设招标编号:中山一院招〔总务科2010003号(原……何善衡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作废)。原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可凭原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前来我院总务科领取(免收费)新的招标文件,但需按新的要求规定重新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报名资料和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报名,过时未办理重新报名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二、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招标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制定的相关规定,拟接受符合条件并合法的投标人自愿参加以下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人就以下服务项目提供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中山一院招〔总务科2010003号。

2.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何善衡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送风排烟系统风机改造工程。

3.  招、投标内容概述:更换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烟感、温感、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消防地脚指示、出口指示灯、消防送风排烟系统风机、防火阀、风管、雨棚等,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具体内容见第六部分的用户需求书。

4.  项目地点: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大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内(何善衡楼)。

5.  合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6.  参加投标报名的条件:

6.1  具有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6.2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万元人民币;

6.3  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6.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  报名资格预审必须提交的资料(缺一项均不受理):

7.1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的有效委托书原件并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7.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注册的营业执照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提供以上原件核对(以上证件的有效时间、年审时间必须是在有效期内);

7.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税地税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上证件的有效时间、年审时间必须是在有效期内)。

8.  报名联系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详细的办公地址及办公程控电话和本人本地手机号以便随时进行联系。

9.  投标报名的地点、时间:

9.1  投标报名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务科(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大院,院内护士楼四楼总务科408房,邮编:510080);

9.2 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合格投标人可在2010111820101125(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务科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总务科办理、财务科交款,回总务科凭交款收据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3  20101125下午3:00时投标单位准时在总务科集中,到现场勘察、现场答疑。

10.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结合现场勘察和现场答疑,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于20101129下午5:00时前将所需解答的疑问用书面形式递送(或传真)到总务科。

11.定于2010122下午3:00时,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后勤处会议室(护士楼411室)召开答疑会,请投标单位派负责人前来参加。

12.投标保证金:定于2010127日前,以支票方式向招标方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3. 招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690316.22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该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14.送交投标文件地点、时间:

14.1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129上午8:459:15时期间送达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士楼 4 411 室(后勤处会议室),其它形式的投标恕不接受;

14.2 投标截止时间(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129上午9:15时止。

15. 开标评标时间:2010129上午9:15时。

16. 已接受投标邀请或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正式投标人提出放弃投标的,须于投标文件要求递交截止时间的3个工作日前将有正当退出理由的书面申请递交至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务科二室(护士楼408室)。

17. 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由总务科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前来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8. 本招标项目联系人:马曼妍、刘焕云;

联系电话:总机(02087755766转分机8064/8065

传真(02087755766转分机8347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Ο一Ο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