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科研经费检查中发现问题 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科研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在课题组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院在4月底前对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在研项目全面进行了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自查自纠。期间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对当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了抽查,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做好五月份迎接国家检查组检查的准备工作,请各科研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对照以下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一、5月15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一)外拨协作经费(纵向、横向科研经费)要附协议书或任务书,请复印合作协议书或任务书交财务处作为外拨经费的财务附件凭证。
(二)会议费支出项目应提供会议通知,如是主办方还应提供会议议程、参会人员的签到表,如委托中介公司或旅行社协办的会议还应提供委托协议。如能找到原始资料请收集整理交财务处作财务凭证。
(三)报销交通费“的士”发票存在多单联号,属不规范操作,要求附情况说明。
二、财务处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从五月起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改,今后报账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研试剂、材料的采购应按我院岗位管理要求分别办理采购、验收、领用手续。(不能同一人签名办理以上手续)
(二)科研项目需要购买打印纸、墨盒等有实物的办公用品需提供清单、办理入库、并按实际用量办理出库领用手续。
(三)由经办人负责通过税务系统上网查验系统对报销发票的真伪进行验证。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201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