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做好对党支部和党员的群众评议工作,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党支部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贯彻群众路线、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举措。为切实做好群众评议工作,根据附一党〔2010〕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群众评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内容
1、对党支部的评议内容: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②促进中心工作情况;③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情况;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2、对党员的评议内容:①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践行公开承诺情况;②立足本职,岗位争优情况;③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二、方法步骤
1、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别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组织开展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非党员的高、中、初级职称医护人员代表、职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要求每个评议单位不少于15名群众代表参加测评,如支部所属群众未满15名则要求全部参加。
2、对支部和党员进行评议。
对党总支、党支部的评议:党总支或党支部汇报一年来支部工作,重点是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请测评人员填写附件1;
对党员的评议:设有党小组者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未设党小组者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由各支部支委牵头,组织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填写附件2。
收回测评表后由各党支部自行统计,并在2月21日前将统计结果(含群众填写的测评表)报党办。
3、整改提高。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对群众评议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附件:1、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2、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