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进行2013年下半年答辩补助发放和报销的通知
各位2013届下半年毕业生:
兹定于12月27日上午进行答辩补助发放和费用报销的审核。
答辩补助发放对象为2013年下半年通过答辩的2010级(个别07/08/09级)研究生,答辩费用报销对象为2013年下半年通过答辩的仍持有经费本的研究生(包括06级及以前的研究生、留学生、港澳台生或少数民族计划生等)。同等学力硕士生费用报销上限为2100元,细项和票据要求与其它研究生相同,因本次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经费尚未从北校区转入,具体报销时间待贺鑫老师另行通知。
请按照3月1日学位答辩会议上发放相关通知内的示例填写和准备票据,在提交票据至研究生科审核前,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 《_______领册》和《劳务费支付及扣税表》,每张的“制表”位置签研究生本人姓名,“复核”位置请导师本人签名,“科长”位置留待我科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科科长签名。
2. 每张发票或餐票背面、发票餐票的网上验真报告均需有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的签名,并注明“发票已验证为真”。因财务的最新要求,需报账人自行进行票据验证,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通过信息化系统查验发票的方法》
3. 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进行审核和领取
4. 代办需携带复印有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件。
详细流程:
1. 研究生根据预约时间段,携带符合要求的票据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还需委托书),来研究生科(护士宿舍楼501室)审核票据。(答辩费用报销的同学需携带经费本)
2. 审核完毕,研究生携带签章的票据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财务处会计科(曾宪梓楼7楼)领取补助(以现金形式发到研究生本人),并签名。(答辩费用报销的同学需携带经费本)
中山一院教育处研究生科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