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毕业研究生婚育证明办理流程(2017更新)
2017-11-18
一、毕业生婚育证明办理对象
为我院拟于当年毕业的在籍研究生,该证明仅用于就业或升学。
二、办理时间
非必办项目,只限于在校期间办理。请各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协议时主动及时了解是否需提供婚育证明。毕业后婚育管理服务转就业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我校不再提供相应服务。
三、办理程序
1、填表:请在中大人事处-计生办网页的“表格下载”处下载并据实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本人签字;
(表格下载:http://rsc.sysu.edu.cn/Soft/totalmanage/201005/528.html )
2、研究生科盖章:持填写完整的《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到研究生科(王老师,电话28823186)审核、盖章。
(已婚者:需同时携带本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学校盖章:凭研究生科盖章的《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自行到北校区计生办公室(北校区红楼前座,电话87331221)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