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杏林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外包供应商遴选公告
根据广州市杏林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要求及人员运转情况,拟对部分岗位实行劳务外包的用工形式,现就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即日起开展遴选工作,欢迎有意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
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一年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供应商必须具有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相关资质;
3.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4.供应商专业从事本行业三年以上;
5.供应商管理的人力资源外包员工规模在1000人以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二)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供应商具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用户需求书
(一)人员方面的需求
1.供应商向采购人外包的人员均由采购人确定;
2.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随时确定人员由供应商外包。
(二)管理方面的需求
1.由供应商负责与外包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供应商负责外包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3.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外包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4.由供应商负责外包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
5.外包的员工人数达50人时,供应商应派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采购人驻点办公。
(三)服务质量方面的需求
1.采购人确定员工的数量、名单后,供应商应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外包手续,及时向采购人外包;
2.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外包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
3.供应商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外包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4.供应商应及时派遣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采购人驻点办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外包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采购人的相关工作。
(四)最高限价:30元/人/时
六、遴选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报价单(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简介及其它证明其实力的资料;
4.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以上资料一式伍份(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文件袋并密封。
七、遴选资料递交时间:2022年3月8日至3月11日下午17:00。
以上文件电子版(需加盖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标注公司及项目名称)请发送到电子邮箱751935376@qq.com,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文件袋并密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到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鸡谷山路82号人事行政部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3622897724
联系邮箱:751935376@qq.com
广州市杏林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7日
附件1:报价单
采购内容 |
报价(元/人/时) |
服务期 |
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
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