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管理类)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对常规经营管理事务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院内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管理类)
二、项目概况:
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维护医院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规范医院管理,保证医院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发挥法律顾问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我院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通过院内谈判方式公开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中山一院常规经营管理事务提供全面、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支持。
三、服务期限:两年
*每年法律顾问单位需提交年度服务报告,并经履约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按原合同条款执行下一年度合同;若履约考核不合格,合同提前终止。
四、项目预算:10万元/年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六、资质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不少于50名专职执业律师,在广州市内有常设机构及常驻工作人员。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提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的社保证明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师名单的截图;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行业协会行业处分。
证明材料: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及承诺函(附件4)
3.指定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合伙人作为医院律师团队的主办律师,能够为医院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律师团队,律师团队成员须具有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及相关经验,其中至少一人具有为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律师团队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证明、业绩经验证明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七、报名材料:
符合资质的单位持以下有效文件报名,所交材料(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公章,资质证明材料和评比材料须分别装袋密封。
1.材料一:报名表(附件2)
2.材料二:资质证明材料
(1)律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主办律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根据第六点 资质要求提供其他资质审查材料。
3.材料三:评比材料
(1)报价函
(2)律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
(3)参加评比的其他材料(详见评分项目:附件3)
*材料二、三请分别装订成册,编制总目录和标注页码,分别装袋密封。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请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东山龙珠写字楼西塔二楼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外合作办公室(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 87332007
九、评审程序:
1.资格预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如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及现场陈述: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逐一进行现场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谈判小组就法律服务内容、工作质量保障等向申请人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谈判小组根据评比文件、申请人陈述及问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流程以资格审查通过后的通知为准。
3.确定中选人。综合得分情况,择优确定中选人。
附件:
附件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评分项目
附件4: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