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渡期服务项目院内谈判公告(第二次)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渡期服务项目
院内谈判公告(第二次)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渡期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采购公告(https://www.fahsysu.org.cn/cat/597)下载报名表,报名成功后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3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ZC-F-23001
项目立项编号:CG20230807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渡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预算金额(元):¥990,000.00
最高限价(元):¥98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渡期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谈判文件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包括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号、58号,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明德园4号东校园门诊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北校园门诊部)等广州市内执业点,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详见第五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详见第五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详见第五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 供应商具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 供应商具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提供《声明函》,详见第五章。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详见第五章。
7. 已报名申领本次院内谈判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参与。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0日 10:00至2023年3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请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的采购公告栏目中(https://www.fahsysu.org.cn/cat/597)下载报名表,报名成功后获取谈判文件。
报名邮箱:zsyyzczx@mail.sysu.edu.cn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马棚岗1号605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时间:2023年3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马棚岗1号605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
采购人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 020-87608341
联系邮箱:zsyyzczx@mail.sysu.edu.cn
采 购 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日 期 :2023年3月20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