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日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
2011-11-26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对党日活动经费使用的管理及使各支部的党日活动开展得更富有成效,拟在2010年6月份起开始启用2010年度的党日活动经费。2009年度以前党日活动经费尚未使用的支部,请尽快开展活动,并于2010年5月31日前履行报销手续。启用2010年度党日活动经费之后,不再报销2006~2009年度的党费活动经费。
党日活动经费的使用、报销规定如下:
一、此项经费为支部党员开展党日活动的专项经费,不得用于其他活动;
二、党日活动经费按支部党员人数定额划拨,申请使用必须凭支部活动计划(下载并填写《中山一院支部党日活动经费申报表》)报党办审核同意;
三、报销必须按照财务的规定和要求,凭正式、有效发票,报销凭证背后要注明党支部名称、党日活动时间、地点、参加活动的党员人数,由党支部书记及一名支委共同签名;
四、发票经党委办公室审核和登记,由党办主任签名后方可报销;
五、当年度的党员活动经费未使用,不再留存到下年度使用;下年度的经费,不允许提前使用;
六、党委办公室设立党员活动经费登记本,指定专人对各支部党日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七、黄埔、东山两个院区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党员活动经费划拨到院区财务科,管理使用参照本规定第一至六项,申请使用必须凭支部活动计划报院区党政办审核同意,发票经院区党政办公室审核和登记,由院区总支书记签名确认后方可报销,并将每年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上报党办。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点击下载: 中山一院支部党日活动经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