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答辩费报销须知

2009-01-09
同等学力人员答辩报销须知
 
一、对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
二、时间:申请人缴纳的答辩费,由学校转入医院财务处后,即可申请报销,答辩通过后两年内申请有效
三、可申请报销的项目与标准(硕士学位):
项目
标准
表格
要求
备注
论文评阅人酬金
150元/人
1、劳务费领册(院内专家)
2、劳务费支付与扣税表(院外专家)
院外专家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全部报销所用的表格和发票,均需经答辩者本人及其导师签名确认后,方可受理。
答辩委员酬金
150元/人
1、劳务费领册(院内专家)
2、劳务费支付与扣税表(院外专家)
院外专家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答辩秘书酬金
40元/人
1、劳务费领册(院内)
 
工作人员酬金
15元/人
1、劳务费领册(院内)
12
专家用餐招待费
250
凭餐饮发票报销
 
答辩会茶水费
25
凭发票报销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报销上限2100元/人。
五、请到医院财务处领取以上各类劳务费表格。

                  

中山一院科教处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