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伦理委员会审批件的通知
2012-03-07
各申请者:
请向医院临床科研和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递交了伦理申请材料的申请者前往科研科领取伦理批复件,以便进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或者伦理相关实验的开展。
请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的申请者注意:由于基金委要求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请根据基金委要求在电子版申请书附上批复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插入申请书正文,共两页,请勿遗漏)。
请注意: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审批件仅用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证明,如果项目获得立项,或者开展相关伦理内容研究,请重新提交资料到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批,获得批准之后才能进行。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科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