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计划执行、结题、跟踪报告填报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定于2013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开展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结题、跟踪及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执行报告的填报
1.2013年度所有在研、结题项目负责人需网上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跟踪项目(2011、2012年结题项目,除博士启动项目外)负责人提交跟踪报告。
二、关于结题报告的填报
1、结题项目范围:2011年立项资助博士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0年立项资助重点项目,2012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2、省基金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医科处组织,重点项目将采取会议结题验收,重点项目验收时间预定于11月5日上午8:30,地点为北校区外宾接待室(大)。
根据省基金委的要求,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博士启动项目)结题采取专家评审的验收方式,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以依托单位计算,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面上项目验收专家为3名,重点项目为5名。
专家组评审后按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形成统一的结题验收意见,需要网上输入,签名原件附在纸质报告上交。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
(1)未完成《合同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擅自修改《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用中英文标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英文标注为 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Guangdong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项目研究的验收材料。
4、延期结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经审核后提交至省基金委审核。
5、对于超期项目(包括逾期结题也没有提交延期申请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按照不能结题处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省基金项目。省基金委特别规定:依托单位不能结题项目超过本单位当年应结题项目10%,取消该单位申报2013年省基金项目资格。
三、相关报告填报方式
请凭申请时的帐号(身份证号码)与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或者888888)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gdsf.gdstc.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至省基金委。
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从10月10日开始进行网上系统报告提交(包括年度执行报告、结题报告、跟踪报告),请在11月12日前完成网上相关报告的提交工作;请留意报告的网络状态,及时进行修改再提交;
2)医院科研科在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初步审核并提交学校医科处;
3)学校医科处于11月18日下午16:00前完成网上审核及提交至省基金委。
四、材料递交要求
网上提交报告后,待状态变成“基金委已受理”后,按以下要求准备纸质版结题报告/延期结题申请书,在11月25日前将签名后的纸质材料上交到科研科。
1.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题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2.延期结题申请书:通过审核后上交纸质延期结题申请书一式两份。
省基金委技术热线:020-38457794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联 系 人:张微微 姜橙
附件:
科研科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