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通知
各教研室/科室: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13]239 号)文件精神,我院近期将组织开展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材料及要求:
1、证书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职时间及聘任时间证明,如无证书需提供人事处证明。
2、近五年(2008.9-2013.9)科研课题(限填目前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①、任务书:原件、复印件
②、经费本:原件、复印件
ⅰ:超过研究期限未结题(且未申请延期)的科研项目不计。延期已批的(附证明)需复印经费本的封面页、首页、结余页。
ⅱ:已结题的交结余经费本及其复印件
3、近五年(2008.9-2013.9)代表作五篇(限填10项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封面页、目录页、正文),作者和单位标注,期刊排名写在期刊封面页,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SCI文章请另附图书馆的检索证明,期刊以现刊为准。
4、近五年其他科研成果:如出版教材、专著、科技成果奖等。需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二、除《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1式5份)外(仔细阅读填写要求),以下所有复印件需装订成册,排列顺序如下:
1、总目录:标注页码
2、证书、证明材料
3、科研课题①、任务书
②、经费本
4、代表作
5、其他业绩成果
6、《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第6项协助指导在校研究生情况,以培养记录本为依据。
7、《2013年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申请人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8 、 《2013年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三、时间安排:
1、交表时间:个人填好相关表格后于10月28日-11月1日交研究生科,表格中第九项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审核与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由教研室填写并由教研室负责人在左下角填写意见并签名,同时提交表格电子版或发邮件到graduateok@163.com。所有资料审核后装订成册,原件经研究生科审核后即退回本人,科研课题由科研科审核。
2、院系审核及公示时间:10月28日—11月12日,公示期内不得随意更改资料。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1月1日前。公示地点:护士宿舍501室研究生科一室。
3、学位评议组会议: 在11月14日前完成。
四、文件下载路径:http://www.gzsums.net/,联系电话:内线8848,外线28823186,联系人:贺鑫。
五、填写表格以我院系公布为准,审核填写表格和附件资料以文件所提基本条件的有效资料。
特此通知。
教育处研究生科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1: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