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院关于开展2013年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处(科)室、院区:
根据学校人事〔2013〕182号《关于开展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183号《关于开展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和184号《关于开展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从2014年1月下旬至3月中旬,根据历年岗位聘用后岗位需求和聘用情况,开展非卫生专业技术(含工程、档案、会计、审计、统计、编辑、出版等岗位,以下相同)、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一)已聘相应岗位,符合申报高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
(二)新进入、调入(包括2011年至2013年流动编制转固定编制)或调整岗位类别,须聘用相应岗位的人员;
二、本次岗位聘用仍按照首次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的条件执行。
三、在编在岗人员本次岗位聘用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工作时间、岗位业绩等均计算至
四、为加强对岗位聘用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医院的岗位聘用工作,审议决定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组成人选,决定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数量。领导小组下设岗位聘用办公室挂靠人事处,负责岗位聘用日常管理工作、受理申诉等。
五、各处(科)室根据医院岗位聘用工作安排,组织本处(科)室人员参照各类岗位聘用条件,按时做好岗位聘用的申报、审核工作,确保医院按期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六、相关表格及材料以院本部处(科)室或院区为单位汇总提交。各处(科)室或院区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汇总表、收集相关材料、审核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性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东院由院区人事科负责汇总,东山院区由党政办负责汇总。
七、具体时间安排:
㈠ 各处(科)室和院区根据通知精神,负责组织本处(科)室人员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并请各处(科)室领导审核签名。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工勤技能岗位提供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审核校验。所有材料和申报表均由各处(科)室统一收集齐后在
㈡
①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相关材料;②公布本次中级及以下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的各级竞聘岗位数;③召开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聘用委员会会议,评议中级及以下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拟聘用人选;④召开医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荐竞聘六级及以上级别管理岗位人选和高级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选,审议中级及以下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人选;⑤公示名单。
八、几点要求:
㈠ 各处(科)室要高度重视,保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人,及时反映、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医院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㈡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面大,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处(科)室领导要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㈢ 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不得作假、虚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Ο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锦玲 8034;苏 颖、赖兰珍 8052
附有关文件、表格及上网下载方法:
下载路径:我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2013年非卫生专业技
1、《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中大人事〔2013〕182号
2、《关于开展2013年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中大人事〔2013〕183号
3、《关于开展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中大人事〔2013〕184号
4、《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2007.12
5、《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2007.12
6、《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实施细则》2007.12
7、 表格:《中山大学 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表》、《中山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中山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