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140225

2014-02-25

各科室、东院、东山院区:

现学校开展“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附后,请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周知科内有关人员。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者请于3月3日(下周五)下班前将《“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汇总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2号楼7楼人事科。谢谢!

联系人:刘洪江,联系电话:8030,87332678。

人事处

2014年2月25日

 

附:1、学校通知(点此下载

    2、相关表格(点此下载

 

 

人事〔2014〕14号

                                

人事处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现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4〕2号),就做好我校201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4年度拟选派55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在港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综合评估为优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近毕业(一般三年以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通过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港方提供的项目时,申报单位一般应在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申报名额

  全校推荐10名应届毕业生;各院系推荐1-3名在职教师、博士后。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14年申请项目目录详见: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UserFile/Attachment/8e06859c-f44d-4c3f-85fa-9e9e235f0a46.xls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申报项目信息向所在院系递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于2月25日—3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

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请单位材料

(1)《“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每位申请人一份,只需填写第一栏申请人基本情况部分。

(2)《“香江学者计划”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每个单位一份。《汇总表》须发电子版至博管办邮箱(postdoct@mail.sysu.edu.cn)。

(三)审核申报材料

各院系应认真审核材料,推荐申报。

(四)确定人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遴选,确定我校推荐名单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再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知“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各单位务必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博管办。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2.“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     

          3.“香江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14年2月19日

 

(联系人:王静  黄伟娥  联系电话:84113352  8411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