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5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各科室:
2015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穗科信字[2014]113号)已发布,详见附件1。本次发布的指南包括7类专项,其中与我院相关的主要有珠江科技新星专项和科普专项。
一、 申报项目的类别及要求
(一)珠江科技新星专项
1、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且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的科技人员。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推荐的科技人员。
已经入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包括入选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等),或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或近三年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资助范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的申报指南)
2、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每年资助10万元,要求单位1:1配套。
3、申报方式:
由于珠江新星为单独限额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先填写附件3的“珠江新星申请人简表”,并于2014年5月9日(周五)前将简表及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发送至科研科邮箱。通过评审后的申请者将通过科研处获得网上登录账号,并登陆网上申报受理系统 (http://apply.gzsi.gov.cn)进行正式申报。
(二)科普专项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为项目的直接承担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人员。
(2)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
2、科普专项包括科普基地建设与开放、科普活动和科普作品创作3类,各类别要求详见附件指南。
3、 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
4、 申报方式
今年科普项目暂时未出现限项要求,凡符合科普项目指南要求的申请者可向科研科索取申请账号,并凭借账号密码登陆广州市科技计划网上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选择科普项目进行填报。
二、 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凡出现超项,一律取消申报资格,请申请者遵守限项规定。
2、不符合指南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重复申报、一题多投及合作协议不落实的项目将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市科信局评审环节。
3、申请者应合理安排研究内容、目标及总经费。申报项目若立项,项目合同书中的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需与申报书一致。若有专家论证及市科信局决策意见需调整者,可按专家意见及科信局意见调整。
三、正式申报要求
1.申报者请于5月28日前登陆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并上传附件材料(具体附件要求请详见改类型项目的指南)提交至科研科审核。
2. 医院科研科将于5月29日前完成初次形式审查并提交学校医科处审核。
3. 学校将于6月2日前完成第二次审核并提交广州市科信局。
4、请项目负责人于5月29日-6月2日期间密切关注网上申报进度,若项目状态显示“返回修改”,请按照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当项目状态显示为“科信局已受理”,即可打印纸质材料交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A4双面打印,附目录,科普专项一式四份,珠江新星一式六份,其中需有原件至少1份,请标注),参加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公章均要求红章,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并按上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于6月4日中午前交医院科研科。
联系人:姜橙 电话:8035、87334871
E-mail:jiangcheng0123@163.com
科研科
2014年5月5日
附件1 关于发布2015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附件2 各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3 珠江新星院内申请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