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二期“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的通知
2014-05-29
各科室:
我院于2012年6月集体购买过“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第一期计划(2012年6月8日起—2014年6月8日止),现广州市妇联拟开展第二期“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加对象
持有广州市户籍的院本部女职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
二、实施保障时间
第二期“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三年为一期(2014年6月15日起—2017年6月14日止,新参加人员执行100天免责期)。
备注:第一期计划两年为一期,请大家留意。
三、参加办法
1、广州市户籍的院本部女职工,填写参加人员名册表,每人自费缴纳爱心互助金50元,以科室为单位,于2014年6月10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及互助金交到工会。
2、非广州市户籍的职工,不能参加互助计划,请自行审核参加对象条件,如报名缴费后互助金恕不退还。
四、补助范围及金额
原发性乳腺癌、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可申请患病补助金10000元。
联系人:吴丽霞 黄平 电话: 8611 8060
一院工会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