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院2014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及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附一财〔2014〕4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印发《2014年“小金库”
专项治理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科室、东院、东山院区: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整改工作,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核算规范的检查,现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4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4年8月8日
中山一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印发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4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和审计署《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卫计委审计整改部署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整改工作,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核算规范的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和卫计委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治理和整改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严格追责,标本兼治。在巩固历年专项治理和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加强源头防治,将“小金库”专项治理、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问题整改与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强化财务监督机制相结合,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和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医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深明 肖海鹏
副组长:黄建明
成 员(按姓名笔画排):
叶苏娜 梁 兵 朱 恺 陈起坤 林崇健
周灿权 何晓顺 赖伟忠 温 杰 吴金泉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落实工作方案:
组 长:梁兵 叶苏娜 朱恺
成 员(按姓名笔画排):
陈 军 黄惠莲 唐月芬 肖燕婷 张 萍
全文慰 李鹤红 林天佩 解晓燕 陈晓双
检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处经济管理科。
三、检查工作范围
(一)“小金库”检查范围: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行政后勤各部门(科室)、各院属企业。
(二)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和财务会计规范执行情况检查:涉及相关工作的部门。
四、检查工作内容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内容
1.2013年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⑴以各种违规行为和违规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⑵各类“小金库”资金使用行为;
⑶使用假发票报销或利用虚假业务套取资金行为;
⑷违规开支会议费、培训费等行为;
⑸使用科室酬金留成、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经费和医院经费购买消费卡行为;
⑹虚报酬金分配比例套取资金,滞留科室形成“小金库行为”;
⑺违规接受捐赠资产,形成账外资产行为;
⑻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存留集体资金形成“小金库”账户行为;
⑼其他“小金库”行为。
2.历年“小金库”专项治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小金库”定性依据
凡违反《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务、预算、资产、税收、规范津补贴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无论何种手段和方法设立的,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
(三)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内容
2013年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1.预算编报不合规;
2.违规超预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经费使用不合规;
4.违反“三公”经费相关规定;
5.预算未按计划进度执行;
6.违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7.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违规进行
货物、工程、服务采购;
8.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处理国有资产,或因管理松
弛,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9.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规定,造成核算失真、
决算不实、原始凭证不合法不合规和少交税款;
10.其他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会法规、制度、规定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14年8月8日-8月12日)
各部门(科室/单位)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医院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抓紧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按规定填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表》(附件1),于8月12日前报送财务处经济管理科。
自查工作应该依据有关文件和方案规定,做到全面认真,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须自觉纠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
(二)重点抽查(8月15日-8月22日)
检查工作小组在各部门(科室/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开展重点抽查。
1.“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抽查
抽查范围包括:
⑴有群众举报的部门(科室/单位);
⑵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科室/单位);
⑶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全面,工作走过场的部门(科室/单位);
⑷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部门(科室/单位);
⑸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的部门(科室/单位);
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
抽查内容包括:
⑴以前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⑵2014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报告表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
⑶防治“小金库”长效治理机制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2.重点抽查工作完成后,由各检查小组填报《重点抽查情况表》(另行发放),连同重点抽查情况报告一并提交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8月23日-8月28日)
各部门(科室/单位)须针对自查及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将“小金库”专项治理与规范、强化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结合进行,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机制完善和源头治理。发现问题和实施整改的部门、科室和单位须就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执行情况(包括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8日前报送财务处经济管理科。
检查工作小组将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资金资产处置到位、财务会计工作整改到位,源头治理机制制定和实施到位。
检查工作小组在督导整改的同时,就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按照“统一政策、分别处理”的原则,对违纪问题与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于不认真自查、不配合抽查和不落实整改的部门(科室/单位),一律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决定以会议传达和内网公告等形式予以公示。
整改工作完成后,整改部门(科室/单位)须就本部门(科室/单位)已彻底杜绝“小金库”和实施“小金库”源头治理措施作出承诺,签署《中山一院“小金库”专项治理承诺书》(附件3、4),于8月28日前报财务处经济管理科。
整改工作结束后,由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检查情况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卫计委。
(四)机制建设(截至9月20日)
各部门(科室/单位)要深入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边纠查、边分析、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深入研究“小金库”专项治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实际出发,总结源头治理方法,抓紧制定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六、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医院设立举报电话(87615410),并在2号楼二楼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七、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医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央单位“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意见》和我院《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中山一院“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表
2.中山一院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自查自纠
报告表
3.中山一院2014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承诺书(行
政后勤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
4.中山一院2014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承诺书(院
属企业)
附件1:
中山一院“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表
自查部门(科室 、单位):
项目 | 自查自纠情况 | 2012年底前整改落实情况/2013年以来自查纠正情况 | ||
有/无 | 个数(个) | 金额(元) | ||
一、自查发现“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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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截至2012年底检查发现并整改“小金库”滚存资金余额或资产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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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滚存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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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2014年7月“小金库”来源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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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取公司、厂家以捐赠、赞助或其他各种名义给付的资金或实物未纳入医院管理而留存科室使用形成的“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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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验研究费用、成果转让收入及与外单位合作取得收入未纳入医院管理而留存科室使用形成的“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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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物临床观察、各种相关服务项目收入未纳入医院管理而留存科室使用形成的“小金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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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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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资产出租、处置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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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滞留科室、酒店、旅行社); 以现金方式结算会议费形成“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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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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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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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虚假经济业务名义报销套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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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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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转移资产、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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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科室酬金不按规定分配至职工个人,滞留科室形成“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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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捐赠、盘盈设备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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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方式设立的“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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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截至2014年7月“小金库”资金使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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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弥补经费、成本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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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建资产、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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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截至本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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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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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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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待宴请、公款旅游和职务消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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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礼品、礼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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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私分、贪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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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方式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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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2014年7月“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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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和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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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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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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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和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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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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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金库”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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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查发现小金库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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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款私存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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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查已撤销小金库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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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撤销公款私存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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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查纠正处理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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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部门(科室、单位)已按规定进行了自查并如实上报。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1、若自查有“小金库”,则须注明“小金库”个数合计请填写在第一行。
2、临床(医技)科室按大科、专科分别填报;行政后勤部门(科室)按建制填报。
3、本表请务必于2014年8月12日17:00前上交
⑴院本部交财务处(联系人:戴莉莉,电话:8088);
⑵院区交院区财务科。
4、对填表内容有疑问的,请致电财务处经济管理科咨询(联系人:解晓燕,电话:8013)。
附件2:
中山一院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自查自纠报告表
自查部门(科室):
项目 | 是/否 | 涉及金额(元) | 自查纠正情况 |
1、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合理、真实无虚假内容;预算是否细化至具体部门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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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专项项目是否有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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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资金是否存在违规挤占、截留挪用、违规超预算支出、未经批准变更支出内容、未经批准在项目间调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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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进度是否按要求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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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资金支付是否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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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收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账外账”、其他收入是否及时送存、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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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存在收入应上缴财政专户而未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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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存在违反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规定,造成核算失真、决算不实、原始凭证不合法不合规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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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三公”经费是否存在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或转嫁费用等违规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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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捐赠收入的支出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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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存在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如未按规定开立、及时撤销银行账户);是否存在使用其他账户办理业务(如定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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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否存在违规出租、出借、担保、投资、抵押等违规使用国有资产;是否存在违规处置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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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建项目是否存在竣工后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资产未及时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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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部门(科室)已按规定进行了自查并如实上报。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3:
中山一院2014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承诺书
(行政后勤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财政部和审计署《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山一院“小金库”2014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及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本处(科)室在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处(科)室已按要求对截至2014年7月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自查,并就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处(科)室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本次检查整改结束后,本处(科)室将继续强化防范“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杜绝“小金库”问题反复。
承诺处室、科室(公章):
处室、科室行政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党(总)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山一院2014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承诺书
(院属企业)
根据财政部和审计署《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山一院“小金库”2014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及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本单位在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已按要求对截至2014年7月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自查,并就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本次检查整改结束后,本单位将继续强化防范“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杜绝“小金库”问题反复。
承诺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财务(会计)主管(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