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广东省科技厅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4-11-17

各科室:

    接科技厅和医科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主要涉及九个领域,其中密切相关的有“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领域、“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领域”中的“生物医疗3D打印技术和产品研发”专题等(详见附件1),按申报指南及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本专项鼓励申报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组成技术创新联盟或团队共同申请;重点面向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应用,已获各地市支持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2)有关要求。

二、限项说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关于限项:(可在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的“填写申请书”模块查看)

1)同一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申报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含省自然、省卫生厅、省发改委项目等)合计3项或3项以上的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2同一负责人同一个专项只能申请1个项目

3)名额充足的情况下,同一个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请2个项目

4)申报人有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未填报的,不能申报新项目;

5)申报人有项目逾期1年未验收的,在提交验收材料并经申报单位审核提交之前,不能申报新项目。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1.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技术攻关项目必须提供查新证明,原则上要求所申请的项目能在项目实施期内产生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实施周期23。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同时,也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申报单位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2.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高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立项时拨付60%经费,一年后中期检查符合要求的,拨付剩余40%经费。

四、申报程序

    已有省科技阳光政务平台账号(http//pro.gdstc.gov.cn)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在“申报管理”模块,选择“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进行相关申报填写。无账号的申请者可向科研科申请创建账号,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根据申报指南完成申报书填写工作。

    项目负责人可登陆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在“申报管理”模块,选择“填写申请书”下载各专题申报模板。

五、时间节点

    由于申报书需经过财务及科研部门审核,请项目申请者于20141241700完成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网上填报工作。待申请书通过审核后,请于201412221700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一式三份交至科研科。

 

  联系人:邹晓旭    联系电话:873348718035(内线)  邮箱:xiaoxuzou_sysu@163.com

 

                                           科研科

                                         20141117

 

附件:

12014年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非正式版,供参考,请以科技厅的正式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