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院科研[2015]001号
各学科:
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申报工作的新变化
1. 所有项目均在线填报
(1)填报网址:http://isisn.nsfc.gov.cn/,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2)用户名与密码: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忘记密码请在申报系统登陆窗口下方的“找回用户名和密码”方式找回。如无帐号的老师,请将您的姓名、邮件地址等信息发送到科研科联系邮箱开通申请人帐号,之后申请人会收到帐号激活邮件。
特别提醒:此次首次全部项目在线填报,申报系统后台压力巨大,极可能网络塞车,请申请老师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申请书。在学校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向科研科申请退回修改,但退回的项目请一定在学校截止日期前提交。退回修改的申请书也必须在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逾期无法申报。
2. 申报系统智能化升级
(1)“查重”方式改变:从以往的依托单位“集中查重”转变为申请人“在线校验”+“人工检查”。
特别提醒:摒弃依赖单位和应付思想,以自查为根本;确保申请人与参与人信息准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使用唯一身份证申请;除基本超项校验外,请特别留意项目的个性化限项要求,如国合项目。
(2) 个人信息填报:从描述性转向格式化填报:
A.申请人正式填写申请书前需要完成两步工作:激活个人信息和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书中需要的信息会 自动带入申请书的申请者简表。
B.申报系统对于基本的申报条件和填报要素进行有自动控制功能,不符合条件的内容将无法顺利通过。
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请查阅《撰写注意事项》(附件6)
特别提醒: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包括一代身份证号码)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需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3、启用新的资金预算表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预算表包含两个内容:
(1)《项目资金预算表》(直接费用中各费用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
(2)《预算说明书》
特别提醒:该工作是2015年申报工作最重要的变化之一,请申请人予以高度注视。填报时,请认真阅读有关预算编制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4、项目涉及合作单位,须将合作协议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交。
(1)我校为依托单位、涉及合作单位的申请书: 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作为申请书附件;项目立项后填写计划书时,需重新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需含具体科目预算和预算说明)。协议书模版详见附件3-1.。
(2)参加外单位项目的我校人员:须持所在科研科开具《我校人员参加2015年外单位国自然项目证明》(详见附件3-2.),方可到医科处具体介绍信到校办盖章。
二、《申报指南》及有关规定
2015年继续执行2014年的限项政策(详见附件7),请认真阅读《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5sqsl/index.html
特别提醒:请特别关注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的个性要求。
三、关于学术道德问题
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详见附件8)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特别提醒:
1.关于论文的署名:今年对发表论文的作者排序和标注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要求忠实于论文出版时作者的排序和论文发表时使用的语言,凡是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申请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学科评审组,个别学部甚至强调该类情况将不予以资助。
2.关于重复申报:基金委从2011年开始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申请者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学部、不同类型、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等名义申报。
四、形式审查
特别提醒: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也视为次年面上申报的限项数内,请申请者认真对照《申报指南》的各项要求,并逐条对照《中山大学医科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详见附件2)并签名,谨防低级错误!
五、需要特别注意的几类申报人员
1 | 在职研究生: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须单独提供导师导师签字的同意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
2 | 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 |
3 | 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非博士):需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信。 |
4 | 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附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 (需持本单位《中山大学在站博士后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校内存档)》到医科处开具介绍信,办理《中山大学在站博士后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医科处随时受理。承诺书模版可在本通知附件四中下载。 |
5 |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 |
6 | 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以重点国际(地区)合作项目合作者或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请人身份申请的基金项目,在一种身份承担的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前,不得以另一种身份申请项目。 |
7 | 在依托单位兼职的申请人,应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并说明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兼职的工作时间,兼职期限需覆盖项目执行期。 |
8 | 退休和离休人员原则上不予申报,特殊情况确需申报的,学(医)院应提供承诺函,承诺给予项目执行上的各类条件保障;同时提供依托单位的返聘任合同,并说明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工作时间,返聘期限需覆盖项目执行期。 |
9 | 无依托单位人员:我校不接收此类申请。 |
10 | 青年基金申请者:2015年始,须写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 |
六、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28日(征集重点重大项目申报意向)
请有意向申报杰青、优青、重点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群体项目等的申请人填写《申报意向表》(附件12),发送到联系邮箱。
2.2015年2月底——3月初(重点类项目校内评审)
3月初学校将组织重点类项目校内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医院将择期举行重点类项目校内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015年2月26日前请将伦理申请简表(附件9)请发送到联系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国自然伦理申请简表——负责人姓名”。
4.2015年3月4日前请将杰青、创新群体申报请申请人草拟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和依托单位推荐意见发给科研科联系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杰青/创新群体单位及学术委员会意见——负责人姓名”。
5.电子版《申报书》提交时间:2015年3月1日
本年度国自然申请不再进行纸质版初稿形式审查,请尽早网上提交以进行形式审查。
(请密切关注系统中申请书状态,如果退回请根据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后在截至日期前重新提交)
纸质《申报书》提交学校时间:2015年3月9日
七、纸质材正式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确保均为原件)及《申请书形式审查表》1份。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推荐函、伦理批件、合作协议等,不含《申请书形式审查表》)全部装订成一本,其中中山大学盖章页订在所有材料包括附件材料后面的最后一页,最后一页封面装订线部分请用工业用胶带贴封,以防散落。
(3)除封面、签字和盖章页以及附件清单页可以用单面外,其余纸质文件均应用双面打印;
(4)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的版本号及内容保持一致。
(5)申请书中所有签章日期请填写2015年3月17日。
(6)若申请回避评审专家(最多三名),请说明理由并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写明申请人姓名、单位、申请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钉在原件申请书封面页。
(7)对照《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逐一核实并签字。
4.申报书正式纸质材料须在规定时间统一上报科研科,学校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八、申报工作的联系方式
1、《申请书》填写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邮箱:support@nsfc.gov.cn,(010)62317474
2、科研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联系邮箱:zhweiw2@mail.sysu.edu.cn
3、医学科学处基础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331764 87331760
科研科
2014年1月23日
附件:
附件1:经费用预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