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科普项目的通知

2015-03-26

院科研[2015]008号

各学科:

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第一批)已经发布,请各学科依据申报指南特点积极申报(详见附件)。主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类别及要求

  本次发布的指南(具体方向及要求请严格参考附件中各类项目的指南)中,除科学研究专项、珠江新星专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外,与医科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

专题三:民生科技研究

申报领域(一)(二),支持经费为100万元;

申报领域(三)(四),支持经费为200万元。要求申报项目有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行业企业为合作单位。

如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需提供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市财政资助经费额度。

项目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

专题四:对外科技合作

重点支持方向1资助金额为200万,重点支持方向2、3资助金额为100万。支持年限2-3年,均须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正式申报时必须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

项目起始时间为2016年上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为2年或3年。

(二)科普项目

科普基地建设:科技资源科普开放补助

科普活动:专题性科普活动

科普作品创作

二、项目负责人与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属我院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对外科技合作: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或同等)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包含国(境)外合作机构一个或以上成员。

2.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科技与金融结合、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科普专项“科普基地建设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3.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的信用评价。

三、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专家认真研读指南,登陆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如无账号,请联系科研科索取。系统将于2015年4月6日开通,本批项目申报请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5时前完成提交。

  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到科研科。并根据专项指南中的具体材料要求上交附件。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各专项的申报指南、申请书模板、网上填报操作流程、网上填报需要的附件材料等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8035、87334871

邮箱:zhweiw2@mail.sysu.edu.cn

网上申报系统值班电话:83124004

 

科研科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2016年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2 2016年科普专项申报指南  

     3.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请不要上传系统)

     4.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